海珠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局人员法治意识,树立依法行政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到位
我局切实落实执法保障,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均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及时转发并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对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行政职能部门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行政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金额达到3025万元;组织全区各单位顺利完成2019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并计划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培训,提升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根据进一步规范执法要求,我局制定《海珠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海珠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补齐制度短板;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财政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以及执法文书格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则抽选行政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同步于《海珠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系统进行执法公示,做到执法全流程规范透明;根据“数字政府”要求,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即办”。
四、普法工作推进有序
根据普法工作责任要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计划于本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会计质量信息检查中一并向检查对象普及《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根本目的,通过生动有效的交流形式,发挥执法机关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实现执法机关与公众的法治素养“双提高”。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问题
我局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事项大部分为行政许可,目前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并按要求进行公示,行政检查次数少且检查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目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检查会计账簿方式协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平和,故暂未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
(二)下一步计划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局党组法律及党内法规学习力度,持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三项制度”进行执法检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