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根本出发点,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粤司办〔2020〕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动法治建设进程。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学法力度。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强学法力度,每周一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在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给机关支部党员讲《党组工作条例》课、业务科室讲业务课,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和增强了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制度框架,制定《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等相关规定;三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工作,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法律尺度,树立法律的权威。
(二)严格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水平。一是立足实际,从“制度建设、目录管理、法制审核”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方位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试行)》等系列文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实施目录管理。制定《中共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把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和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对有重大影响,列入局党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四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违反程序决策造成严重失误,或者久拖未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倒查责任。
(三)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环境,高标准完成“八室一厅”基础上加速推进软件建设,并全面总结各功能室情况,不断升级改造,提高实用性和丰富“军”的内容,逐步实现了从“五有”到“五优”的华丽变身;二是建立走访调研制度。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函﹝2020﹞134号)和《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穗退役军人便﹝2020﹞80号)文件精神,采取走访入户的形式,主动与退役人员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三是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服务观念、质量观念和效率观念,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服务重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为将退役人员服务“零距离”这一服务深入推进,制定了《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集体信访工作的处置方案》;四是进一步落实领导挂帅制度。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位中层以上干部联系3至5个走访对象,切身实地了解退役人员生活困难,更好地服务基层,促进作风转变。五是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一站式”办理工作,解决好“最可爱的人”返乡“最先一公里”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出台第二天,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机关学习室第二次举办关心关爱烈属座谈会,昌岗街、素社街的11名烈属代表受邀参加。组织三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业务培训,并组织各街道服务站站长进行闭卷考试。
(四)优化法律服务,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我局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是立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理念,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供全体人民平等享有的法律服务和产品。在服务方式方面,通过发放《战友服务联系卡》《退役军人政策问题》《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等,使广大退役军人了解政策,不断增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服务形式方面,树立靠前服务、超前服务的理念,做到“五个一”:一把椅子让座、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番高效服务、一声再见相送,让退役军人像回到“娘家”一样贴心;在服务效果方面,按照“信访一次办结”的要求,认真办理部分退役军人反映的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推动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确保每宗信访件有人问、有人管、有落实、有结果。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廉洁高效规范履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权力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用好谈心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有针对性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今年我局开展提醒谈话2次,谈话方式为咬耳扯袖,问题类型为工作纪律。预防谈话48次,通过提升提醒谈话工作质量,做好谈话记录,督促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提升担当。三是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谈深谈透,使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以促进廉洁高效规范履责。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依法从政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二是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优良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三是加强学习型机关的建设,除了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外,更注重分级分类、分岗位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技能培训,每周一上午业务科室负责人讲业务课,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培训项目,不断增强学习培训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二、主要工作和亮点
(一)依法推动政策落实,安置优抚工作稳步推进。
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和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定期给优抚对象的人员发放抚恤补助、优待金和门诊补助等。二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集中审核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完成2019年度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保补缴工作。三是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为军休干部向市局申请2020年上半年新增军休干部享受护理费待遇;为遗属发放特别抚恤金;做好无军籍职工待遇发放;督导2020年度列入计划移交的第一批军休干部接收工作。
(二)依法开展拥军优待,持续发扬双拥光荣传统。
依法依规开展拥军优待工作,以“暖人心”的基础性工作为抓手。一是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海珠区双拥办组织召开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部队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为谋划2020年双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开展新春走访慰问工作。海珠区由区领导带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全区在册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伤残退役军人、现役军人、自主择业干部、无军籍职工、离退休干部进行慰问,并听取各位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春节前夕,全区共计入户走访各类对象3284人(户),慰问驻区部队、基层连队、沥滘革命老区以及省第一荣军医院。三是持续深化双拥工作。区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支援武汉抗击疫情一线的军队医护人员家庭;为驻区部队官兵和军队一线抗“疫”人员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入托事宜。开展第二期“老兵艺术照”活动,为抗战老兵拍摄艺术照。打造“政企共建”社会化拥军优抚工作新模式,指导滨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结对共建。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排查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我局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深入发掘辖区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依法调处,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全年(至2020年10月)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7 起,形成书面材料3份。实现无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积极发挥协调优势,全力指导和帮助基层服务站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四)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围绕局中心工作,紧盯退役军人关切的热点难点,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平台,每周定期为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制定了《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购买民法典书籍 65 本派发全体干部职工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进行全方位解读。举办民法典解读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签约律师所主任律师,为局机关、军休所工作人员讲解民法典的意义,并对见义勇为、物业纠纷、隐私权、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生效遗嘱、代位继承、自愿参加活动风险自担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使大家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站点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等制度依法公开上墙,接受退役军人及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双拥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加强,连续六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区”,七次荣获“广州市双拥标兵区”。
(五)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建立发布典型案例的工作机制,服务中心定期召集基层服务站通过培训学习释解退役军人领域的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以简明易通的形式转换为全局的普法公开课。全年共召开培训学习会9次,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业务处理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一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完善军转干部打分选岗安置模式,优化打分选岗、指令托底的工作机制和流程,搭建军转安置信息交流平台,化“被动安置”为“主动安置”,打造“阳光安置工程”,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确保用人单位和安置对象“双满意”。参照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加强随调家属移交安置工作标准化建设。二是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各项国家、地方政策待遇,打造“阳光安置平台”,在审档、接收、考试(笔试和面试)、选岗和安置报到等各环节做到标准清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移交安置全程可复查、可追溯的工作管理机制。三是做好军队退休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抓好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工作。一是提升抚恤补助经费的管理水平。研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发放管理系统,运用“数字事务、智慧事务、智能管理”的方式,对优抚对象的身份类别、发放标准、预算决算等项目进行数字管理,填补抚恤补助经费发放管理的空白,使之科学化、正规化、精准化,提升优抚对象的获得感。二是做好褒扬激励工作。落实荣誉激励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推进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录入地方志工作。
(三)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的要求,强化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和协调等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全员适应性培训等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多层次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为退役军人搭建更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以更务实的举措落实“六保”“六稳”工作。
(四)抓好拥军优属工作。一是落实好随调随迁、转学入学有关政策,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二是持续开展春节、“八一”拥军慰问、情系边海防官兵、送立功喜报等拥军优属活动,积极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氛围。三是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拥军优属标兵”“最美拥政爱民标兵”学习宣传活动。四是努力挖掘和培养军地各条战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典型,弘扬爱国拥军主旋律,激励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干好本职工作、服务奉献社会良好风尚。
(五)抓好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质量。巩固省2020年星级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五化”水平(服务平台体系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提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五有”质量(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具体工作内容、有工作台账),力争18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二是进一步做好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思想政治教育、保密教育以及法规政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