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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9 12:24:14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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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海珠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区供销社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之中,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通过集体学习会议,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规意识,做到心中有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法治政府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对照分工表》,我社不在责任单位范围,我社将依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继续履行好依法行政职能。

  三、行政服务效能情况

  根据《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海机编字〔2009〕14号),结合我社职能,我社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专栏没有设置办事窗口,故不具备行政办事服务功能。

  四、科学民主决策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修订了多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为我社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为提供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为重大决策和管理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我社日常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社属企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文件、法规,并积极参与区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自律性。

  五、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海机编字〔2009〕14号),我社主要负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开发利用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全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

  (三)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有效运作,促进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全区养殖业生产资料供应,引导种养殖业发展商品生产,参与和推进种养殖业产业化经营。

  (五)推进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好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供销系统的信息、技术、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供销合作经济发展。

  (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上述职能,我社不具备行政执法权。

  六、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区供销社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

  二是严格执行我社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日常对外信息公开均按要求填写《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审查表》,进行分级审批报送。2020年,我社共对外发布动态信息82篇(其中,组织机构类3篇,部门文件类31篇,办事指南1篇,工作动态类42篇,财政预决算类2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1篇,其他类2篇),均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一对外公开。

  七、行政监督情况

  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和群众监督,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对社属企业物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安全监管,牢牢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及时掌握经营动态,确保全年生产安全、依法行政。

  八、工作成效及荣誉

  (一)担当作为,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我社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毫不放松,积极开展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社主要领导通过多次与新港中路419号物业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攻坚克难,完成将该物业的迎商酒店纳入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为海珠区能尽早妥善设置定点酒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后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成功将海珠区供销大厦设为海珠区疫情防控平战结合隔离人员定点酒店,并对供销大厦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构建“三区两通道”区域、监控安防系统改造、整修供销大厦物业范围内周边道路环境,继续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同时区供销社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疫情期间对下属企业物业免除2020年2、3月租金,减半收取4、5月各半个月的租金,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围绕新时期赋予供销社的职能,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多次主动带队到市总社与相关处室和市社下属农产品公司沟通协调,并到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公司实地调研。经过努力,成功与市总社下属的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公司达成合作关系,由下属企业提供经营场所,与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筹建农产品经销网点“小鲜驿站”迎祥南分店。此外,全力推进下属企业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开设分支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瑞康店”,于2020年12月15日开业,与广州市供销总社下属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中洲农会合作,主营新疆、贵州等地的扶贫农产品配送和经销,着力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三)加快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社主要领导以亲自带队实地走访、召开专题会议、主动函询区内各街道等形式,对区内社区便民回收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新型中转站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面摸查。经过全面摸查,海珠区已建成固定式社区便民回收点234个,移动式社区便民回收点110个,新型中转站21个,分拣中心1个,其中绿创公司在海珠区投放173个智能回收箱,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的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网络。

  (四)新型社区居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海珠区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管理工作重点,我社下属企业新滘供销合作社于2020年6月牵头成立社会综合服务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善泽社会服务发展社”,组织开展了“参与环保回收,开启绿色生活”暨“穗回收”微信小程序社区推广活动,在社区内设摊,广泛宣传可回收物的相关知识以及处理途径,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动员社区居民以实际行动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同携手、共参与、齐创建”的良好氛围。2020年10月,广州市海珠区善泽社会服务发展社顺利完成便民小程序“穗回收”第一阶段推广任务。

  (五)精准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初现成效。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坚持带队深入梅林村开展扶贫项目调研和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扶贫。通过发放生产资料、帮扶就业、持续推进“千企帮千户”活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帮助贫困户精准脱贫;通过水源建设项目、房屋修缮改造工程等,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户的幸福感;通过与大埔供销宏森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产供销协议,搭建合作社电商平台,逐步改善了农村合作组织扶贫功能薄弱现状。同时做好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桑麻村(新联村)结对帮扶工作,切实为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投入资金启动影山镇新联村茶产业提质示范项目,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为贫困户发放复合肥,切实提升了当地贫困户的生产条件;投入资金到桑麻村扶贫资金,量化到户入股分红项目,由镇、村共同推进该项目组织实施,有效增加了困难群众收入,助力当地乡村振兴。

  (六)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等信访事项,回应群众关切。2020年,我社共接到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3 宗(其中咨询类3宗,投诉13宗,求助2宗,举报4宗,建议类1宗),均全部及时回复、按时办结。

  九、存在问题

  我社能够按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职工法治观念还不够强,自觉自律不足。二是我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有待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社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


  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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