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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23 10:01:11 来源:海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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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海珠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工作成效明显。

  一、2021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形式既有集中,也有个人自学,具体的学习内容包括:《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简史(1949-2019)》《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清华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研究部署,组织落实。局党组坚持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并结合财政业务工作,组织不同的专班研究具体措施,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财政法规,明确普法对象、内容和责任部门,做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压实普法和执法责任,推动形成局统一领导、科室(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今年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共学习14次,并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进一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理论精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现场学习,组织专题研讨会,也落实全年的学习任务,落实“一学一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统一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督促完成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学习强国”、“财学”等平台相关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开展财政普法宣传。今年财政部新颁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聚德职能调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重新转入财政管理,相关的职能科室积极组织宣传,并组织专场的讲解,下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提升学习和运用财政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务公开

  1.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问题,解决群众办证的烦心事、揪心事,实现代理记账许可全流程网办模式落地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和办事指南,解决“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在梳理现有相关事项情形、材料、流程基础上,通过建立容缺受理体系,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优化主题事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同时探索多表合一减少所需材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办事效率。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结合财政职能,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同时公开《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区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新办理行政许可39宗、行政许可备案复核138宗,开展财政监督检查13次。做到行政许可审批时效1日办结,将“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

  2.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1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8件和举报3件,有1件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并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共1宗,罚款金额20万元,已缴入国库。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到位。今年对局对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3宗,合同的合规性审核13宗,做到依法决策。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1.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配合预算审查等工作。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根据区人大工作计划,按时将预算草案、调整预算及决算草案报告报人大审议,积极改进财政管理工作,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及区审计部门对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紧扣区财政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抗疫资金、民生领域资金重点专项核查纳入2020年区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选取区教育局等11个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完成11份专项检查报告

  3.开展各类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今年财政部启动2018-2020年的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由于广州市预决算的版本与省财政厅的版本不一致,且我区的政务数据局的网站也进行过调整,导致原已公开的信息丢失,我们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制定检查标准,对全区74个一级预算3年的预决算公开逐项进行核查,检查面达100%,从全省排名落后,到第二次全省的预检查全面通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财政、国资业务日益繁重,各科室在落实普法工作要求时投入的精力捉襟见肘,科室之间协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领域由于规范性文件的不断更新而带来新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相关法治精神和法规还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做到第一时间更新学习。三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待提高,更多依靠上级来推动落实,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

  三、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业务学习,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树牢大局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贯穿于财政管理和国资监管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互相依靠互相促进,而不是二元对立厚此薄彼。

  三是做好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经费保障,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财政监督、会计服务、国资监管和采购监管等方面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水平。

  四是结合“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不断强化对宪法的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海珠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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