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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17:26:40 来源: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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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科学部署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法律法规、国家和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及重大会议精神,充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组织和部署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严格落实带头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内法规制度等法治建设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作用,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日常工作,营造住建领域良好法治氛围。

  3.构建主体责任监督体系。主要负责人重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盯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的监督,构建“多维度”的主体责任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制约和监督。

  (二)加强制度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1.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涉案金额较大、需听证等重大行政决定事项,做到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2.加大审查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效能。针对我局涉法涉诉事项,加大法律顾问审查、合法性审核力度。特别在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复、民事诉讼答复等方面,通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推动法制审核全覆盖,有效降低我局法律风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通过制定《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许可监督办法》、开展执法案卷检查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

  3.规范应议工作,提高应诉水平。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复议和诉讼中被撤改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并组织研讨会,研究败诉原因和整改方案,从制度上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发展。同时,通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主动参加学法考试、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体机关干部依法执法、应诉和应议意识。2021年至今,我局收到行政诉讼一审案件8宗,需出庭应诉案件6宗,派员出庭应诉约20人次,其中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人次。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目前,我局共承接各类行政执法事项318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24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事项27项。

  (一)建设工程方面。目前,我局办理施工许可104宗,在监在建工程183项。今年以来,累计进行工地监督巡查3156人次,循环检查项目2507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280份,发现及督促整改隐患10007项,责令停工整改工地74项次,对相关违规人员及企业实施动态记分1572宗,上报不规范行为324宗。同时,我局对21个深基坑、82台塔吊、70台施工升降机大型机械进行重点监控。我局行政处罚立案161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1宗。

  (二)工程招投标方面。目前,我局收到并完成公开招标投标情况备案46宗,主要项目涉及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等方面。同时,我局对34个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检查,占比73.91%。其中,1个项目通过澄清或重发公告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其他项目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此外,我局对15个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公示公开、定标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占比31.91%,暂未发现其他异常。

  (三)人防工程方面。目前,我局受理和办结人防工程行政许可43宗,其中审批同意43宗、审批不同意0宗,共核批新建人防应建面积11.9万平方米;受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5宗,审批通过5宗,面积达1.8万平方米。此外,我局按照区人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共开展71个人防工程巡查71次,并在双随机抽查中引入信用权重,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频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消防工程方面。目前,我局加大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力度,通过发布《广州市海珠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业务融合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一步融合监管,运用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探索在技术层面实现“一套图纸”在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申办、现场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环节中自动流转与留痕,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市、区重点项目的消防审批共235宗。行政处罚立案13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宗。

  (五)房屋管理方面。目前,我局办理直管房住宅新承租294宗、退租390宗、更名352宗、续租2958宗。按照《直管房日常巡查制度》要求,每月定期巡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的已责令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已报区危改所进行改造。按市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直管房违例清退工作,对列入整治对象的直管房住宅,可按规定通过调整租金进行规范的,按规定调整租金;对因有超标私人房产、存在转租等情况的,通知解除合同并限期清空交还房屋。目前,存在违规问题直管房住宅189套,已清理完成189套,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物业管理行政处罚立案12宗,作出行政处罚5宗 。住房安全管理行政处罚立案2宗,作出行政处决定2宗。

  (六)园林绿化方面。目前,我局受理行政许可案件104宗,批出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69宗,临时占用绿地核准行政许可35宗。我局严格落实《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处理我区绿化范围内发生的擅自砍伐、迁移树木和占用绿地的绿化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立案48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3宗。

  (七)交通运输方面。目前,我局受理行政许可受理量646宗,批出交通相关的行政许可646宗。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重大行动,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深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以来,共检查企业62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共328处。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我局主要涉及46项行政处罚事项(第20-65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上述3项行政检查事项,是与5项行政处罚事项(第461-465项)相对应,同步调整由街道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为切实保障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业务专题培训。我局分别在8月12日、8月19日组织开展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街道在编在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两期共约330人次参加。我局针对物业管理、住房安全、房屋管理、住房保障、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工程等46项行政处罚事项,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别、按步骤详细讲解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并结合实际案例生动诠释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强化业务常态指导。我局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工作要求,制作涉及我局46个事项的对应联系人情况表,并全面梳理调整事项近三年实施情况、事项执法依据、常用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图及典型执法案例等参考指导材料。其中,我局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分别选取了4个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行政处罚案”“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行政处罚案”“擅自加建铁门占用公共通道”的典型执法案例,结合实际案例对调整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炼业务要点,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专人可咨询,有法可依据、有执法流程全覆盖。

  四、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不均衡、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有待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应议应诉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科学部署2022年法治建设计划,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推动落实“三项制度”等制度规定,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反馈和通报。

  (三)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法制指导,开展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方式,继续加深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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