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海珠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上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机构职能,现将我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切实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更好发挥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一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提升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二是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涉及湿地保护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等事项,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相关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召开必要论证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及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
1.加强自身学法。一是依据我办具体实际情况,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20版)、《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等学法活动,切实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作用,提升全办学法积极性及用法主动性。二是集中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强化考核,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办取得行政执法证人数从2020年年初的5人发展到现在的11人,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的建设。三是我办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促进我办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加大普法宣传。我办作为海珠区湿地及林业管理单位,着重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进行宣传,加大普法力度。一是配合“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与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保护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共存”宣传小册子至海珠区18个街道派发。二是利用海珠湿地园区LED展示屏播放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视频60余天。三是利用“海珠湿地”微信公众号推送野生动物保护与禁食野生动物等相关科普文章上百篇。四是设计并制作野生动物保护漫画宣传板共计153块,于湿地周边悬挂。五是开设自然教育学校湿地保护课程,普及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处罚措施,让广大市民认识猎杀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及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湿地保护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等事项,一律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推进依法决策,强化决策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重大决策及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相关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召开必要论证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及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在职权范围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现已制定《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作海珠区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联系卡,形成部门之间有效协调配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及公信力;三是细化执行方案,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以法说事,以理服人,运用群众工作法妥善处置群众矛盾,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准确。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廉洁高效规范履责
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我办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18项服务事项与办事依据;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公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杜绝“选择性公开”现象发生。
三、调整由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规定,我办共32项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为深化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将我办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参考指导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海珠区司法局,内容包括调整事项近三年实施情况、事项执法依据、常用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图与典型执法案例的梳理。二是召开2021年海珠区林业专题培训会,邀请两名林业专家就野生动物保护和行政执法实操为各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及我办工作人员授课,共152人参训。进一步提高了街道及我办执法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等知识的掌握,为下步街道独立开展林业执法奠定基础。三是梳理林业行政执法注意事项并函发至各街道,其中包括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作海珠区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联系卡,形成部门之间有效协调配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及公信力。
四、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林业行政执法经验。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工作职责调整到我办时间不长,且海珠区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并不存在林地性质土地,我办缺乏林业行政处罚相关经验。二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保障工作仍存在不足。镇街与我办执法办案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仍然不够完善。三是部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法治意识薄弱。虽然我办对本地村民、市民游客及周边村社进行野生动物普法宣传,但部分群众对此类宣传热情度不高,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立足当前行政执法现状,定期组织执法队伍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条文、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切实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知法守法、善于用法。
(二)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定期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创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打造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晓情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邀请湿地周边村社参与,提高海珠湿地对周边社区的正向影响力,争取更多社员群众对湿地保护建设的理解与支持。
(三)持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及各街道等部门联系,针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案件,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