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局党委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履行好依法治国职责,通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应急安全管理工作。局主要领导按照区统一安排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法讲座和区委党校老师专题授课,及时主持召开局党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研究我局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全年主持召开局务工作会议研究涉应急安全监管执法专题会商会十余次,参加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讲座8次,参与事故调查组会议8次,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会10次,带队外出协调交流法制工作3次,参加完成国家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和广州市公务员网络大学堂的网上视频学习共298.5学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法制工作机构做好日常法务工作的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去年制定出台的《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确保本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到位。截至11月20日,全年法制审核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464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全年未引起一宗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请提起的二宗行政复议案件均在我局作出详尽的书面答复书后,自行向复议机关申请主动撤回并获得复议机关审查同意,取得良好的息议效果。截至11月20日,亦按区司法部门要求统一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本局执法信息,共公示按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464宗,行政许可案件103宗和行政检查案件464宗。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本局相关行政执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本年度开始实施的最新规定,先后完善《海珠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委托书》《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工作指引(2021年7月修订版)》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普通程序办理流程图(街道)》等内部工作文件。并制定出台《海珠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告知承诺实施细则(试行)》,将审批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极大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效率,全年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3份,行政许可公示正确率100%。三是发挥法律支撑深度保障作用。继续聘请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政府法律顾问单位,落实律师事务所派驻一名专职律师每周一天来局坐班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工作要求。该法律顾问单位全年共为我局出具政府合同审查意见书10份,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4份,协助审查内部制度文件2份,专题研究疑难行政处罚案件4宗,开办法律知识培训讲座5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保障作用。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初我区制定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安排,对辖区内各工贸行业企业、尚未接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的企业、涉粉尘涉爆的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截至11月20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81339人次,开展企业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1075家次,督促整改隐患29012项。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普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立案506宗,同比增长1024.44%;全年罚款金额782.29万元(含简易程序),同比增长127.85%。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依法牵头严格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7名。五是积极开展“九小”场所突出消防问题专项整治。与消防、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各街道排查整治“九小”场所60381家次,查处隐患42158项,清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6280处,清理电动自行车违停或充电4855处,清理违规住人821处,处罚159次,罚款101.2万元,临时查封207家,停止供电213家。
(三)大力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保障安全生产执法和巡查人员的配备。下发《关于推进海珠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落实区街道体制改革期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求,明确各街道专门安排不少于2名持有执法证的在编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并督促稳定好原有专职安监员队伍严格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巡查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激励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组织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收视收听全国和省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各类应急管理大讲堂讲座8次。参加市司法部门和市应急管理部门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专题讲座3次。组织参加国家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举办的应急管理干部网络专题培训班6期,培训近200人次。组织举办5轮集中执法业务培训,局执法骨干每月到街道开展一对一强化培训和现场执法传帮带,全程跟进、协助街道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组织发动全区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全面丰富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法律知识。组织我局执法骨干和各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以及安监中队长共33人分3期积极参加2021年度市、区、镇街园区安全生产执法部门执法业务培训班,线下学习相关行政执法内容。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区司法部门举办的全体公务人员年度学法考试1次并全部合格。继续开展第二轮街道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构兼(专)职法制员脱产跟班学习法制审核共计18人次,巩固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四)着力提升全区应急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台《海珠区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计划—落实—考核—奖惩”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救灾物资保障,出台《区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试行)》和《年度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清单》,积极推行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在灾害风险高的街道、村(社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并与区民政局联合制定《区级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联动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风险隐患,与广州地铁集团联合制定《海珠区地铁站场防洪防涝协调联动工作方案》,落实区领导挂点联系辖内各地铁站场,加强实地走访和督导检查。二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牵头召开全区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5次,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2次,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考评。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2021年重点攻坚任务推进路线图,落实重点攻坚任务19项,大力组织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及警示约谈,制定区领导“每月一主题”带队检查方案,对重点行业部门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开展提醒谈话,累计开展约谈12次、综合督导检查3轮次。
(五)加大应急普法宣传力度。
按照《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制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全区开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汛防旱条例》内容的防震减灾应急宣教活动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系列活动23场次,活动覆盖人数达5万余人。利用每年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咨询日在户外公众广场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张贴户外专题宣传海报1800份。并结合我局今年5月份开始牵头实施的海珠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失火罪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因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充电引起火灾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条文规定,营造全民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急安全的法治氛围。设计印制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专题宣传海报、折页达10万余份,制作1个专题宣传教育动漫版的短视频在户外公众LED屏幕、小区电梯、学校等场所播放,受宣传教育人数达20万人次。所制作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分别荣获广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宣传作品评比的三等奖和优秀奖。10月-11月组织发动辖区内各机关干部、街道工作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近3000人参与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的网上答题活动,下载关注活动举办方应急管理部的公众号,在全区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热潮。11月-12月,按照全市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百场普法宣讲活动安排,组织含本局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审核业务骨干人员组成的我区新安法普法讲师团,分别深入我区各制药厂、加油站、修船厂等使用危化品的重点监管企业,现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近600人次进行新安法的上门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落实好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邀请市应急管理局新安法普法讲师团成员对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和重点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近60人,开展了新安法的专题宣传讲座。全年印制张贴新安法户外宣传海报1800份,发放新安法宣传小册子3500本。
二、存在问题
(一)街道目前受委托的安全监管执法总体力量明显弱化。
街道层面专职安监员行政执法证到期被注销且无法续期,同时队伍受机构编制、经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影响,原先建立起来的辅助执法力量流失严重。街道基于综合调整考虑,对安全生产岗位在编执法人员往往配不足、配不强、也配不好。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里熟悉安监执法的专职负责人频繁更换的现象非常严重。
(二)街道目前受委托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前,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方式单一,过多偏重于简易程序的单一执法模式,按照普通程序的办案执法能力严重缺乏。街道综合执法办成立后,在编安监执法人员往往是由城管、劳监等其他部门补充调整过来,其安全生产执法能力需要重新培训提高。上述街道在编安监执法力量配置不足不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的情况,使得我局执法力量实际承担街道大量执法办案的基础性工作,影响并削弱我局执法力量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危化品监管、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本职责领域内的资源配置,未能达到委托执法初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坚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继续加快“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基础性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培养以及执法能力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全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继续大力开展应急安全宣传普法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大力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