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海珠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为推动法治海珠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参谋辅政的作用。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参谋辅政,助力推进法治海珠建设
1.组织学法活动,提高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全区发展需要,突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贯彻好、执行好。今年以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研究提高区政府督查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全体会议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开展深入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带动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注重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工作要求和海珠客观实际相结合,谋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紧扣近期关注热点,捕捉研判各类具有借鉴意义的信息,拓宽信息辅政渠道,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第一时间送呈可供借鉴的创新思路和成功案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区政府领导提供更及时、更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科学、有效服务领导决策。每半月收集通报各单位经济工作进展情况、亮点及成效,汇编刊发《海珠经济专报》,促进提升全区抓经济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激励各单位在经济工作主战场,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截至11月20日,共编辑动态要情315条、他山之石120条、海珠经济专报2期。
3.加强审查把关,提高行政效率。
一是严格把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生决策关。对于列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生决策目录的事项,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严格把关,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按程序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的文稿合法、规范。对提请区政府审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审核、修改完善后按规定提请区政府审议。截至11月20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并按规定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前置。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持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印发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的通知,要求部分提交区政府的材料中必须附上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4.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全力组织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2021年,海珠区政府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01件,省、市、区级政协提案100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聚焦内部建设,巩固办内法治建设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坚持制度先行,根据修订完善后的《海珠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科学有序开展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印发《中共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印发《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廉政谈话制度》,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扩展普法方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法责任清单》,将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列为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学法考试,办领导带头参加了考试,全办参考率达100%。
3.完善审核机制,加强法律咨询审核。办公室内重大决策、合同等均由审核科进行法律审核,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会议纪要,均转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合法有效。
4.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行动,区政府领导带头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自查自纠,促进党员干部带头用法守法、自觉廉洁自律。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做到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特殊公务和重要商务活动严格审批管理用酒、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各类谈心谈话98人次、廉政谈话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坚持执行重大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工作机制,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制发廉政短信,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专题学习国家、省、市纪委机关、组织部、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系列文件通知精神,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把“十严禁”换届纪律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法治理论武装。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确保推动我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和学习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及时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二)坚持带学领学,树立法治思维理念。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办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通过自主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廉洁广州”等平台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维。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共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培训学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引导全办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指导基层工作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基层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严格履行我办各项法定职责。
(二)持续提高信息辅政能力。继续强化精品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信息辅政渠道,打造精品信息,更好发挥信息参谋辅政作用,及时跟进大事要闻,认真做好领导政务信息报道等工作。
(三)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起草部门办文程序要求,提高行政效率。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层面出发,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把关。
(四)围绕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实践。自觉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与主讲单位衔接,认真抓好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学深学透、务求实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学法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