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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15 11:25:01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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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厘清各项职权责任

  自制定权责清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今年,按照上级要求,在原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比对省、市行政权力通用目录,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外公示,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局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

  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我局制作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确定了三大类针对社会大众及辖区商事主体的普法内容,覆盖商事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商标、广告、公平竞争、传销、直销、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格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把普法融入市场监管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切实落实普法责任。

  (三)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梳理工作

  在全面厘清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完成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梳理工作,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全面完善了我局各项服务事项清单及内容,为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助力。

  (四)清理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优化服务流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指导精神,在区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下,我局对各项工作中涉及向办事群众索要证明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予以清理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各项行政决策。2021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我局修订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完善了大案要案的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及《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有效完善了区局各项执法决定的科学决策流程。

  202111日至1127日,共召开大小案审会30次,讨论研究案件180宗,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52次,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

  (六)紧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举措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多措并举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培育新动能,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一是开办企业便利度持续提高。结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经营场所自主承诺制,全面启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前服务”改革,精准打通餐饮、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证堵点难点。对标世银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大力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5G智慧导办便利化服务,持续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效能。紧扣安商暖企,CBSO首席商事服务再升级,快速回应59企业落户、股权质押等服务需求。企业迁出预警机制初见成效,迁移顺差490家。疫情之下市场主体增速逆势跑出“加速度”,全区共有商事主体19.07万户,同比增长4.88%二是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市质量工作评价(考核)连续2年优秀,“推进质量工作”2020年度广州市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督查激励。10家企业入选广州市“百年·百品”企业。以广检集团“检验+”创新服务模式和技术力量为依托,在凤凰创意园搭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咨询培训等资源,为纺织服装行业提供全链条质量技术服务。推动标准建设对标国际一流,指导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验收、2个国家级试点完成中期评估,新承建家政服务领域试点1个。三是创新动力加速迸发。强化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全区专利创造稳步增长,截至9月专利授权量9954件,同比增长43%增速全市第2其中发明专利1662件,同比增长93%。截至6月,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6.2件,同比增长21.5%。主动顺应区域优势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推动广州市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项目落地琶洲,探索形成知识产权社会化调解“海珠经验”。探索展会知识产权线上线下“双保护”模式,顺利完成第129130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驻美博会等21个大型展会,及时调处展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06件。开展中大纺织商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利侵权纠纷立案5宗。四是信用监管机制更趋完善。制定《支持“四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对新经济形态领域实行包容审慎触发式监管。推行信用修复“零跑腿”网上办,信用修复市场主体3838户。加强信用联合奖惩2746户企业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99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1530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比增长34.8%。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7.54%。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已完成信易贷注册企业1416家。

  (七)紧追民生关切社会热点,守牢底线大力防范风险隐患

  始终将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监管履职的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一是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连续三年食安考核A级(优秀)。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模板,试点推行网络订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已完成餐饮单位21家。食品抽检2315批次,超额完成千人1批次抽检任务;快检22.17万批次,合格率达98.74%。二是药械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助力和睦家医院成为全市首批获“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之一(全省仅5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有序推进药品自助销售服务试点工作,已投放使用4台设备。三是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强化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使用单位504家,查处案件9宗。排查电梯风险隐患325项,整改率100%。积极推进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和电梯托管工作,已建社区治理点265个、电梯托管217台。全区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四是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定。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清零行动,通过实地走访、专员指导、督促整改等方式,着力解决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技术瓶颈,促进企业“强身健体”,质量问题清零率达78%。聚焦新闻舆情,对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燃气器具、成品油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查,检查业户4244家次,并抽检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2614批次,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

  (八)紧抓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明确准绳着力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促进市场监管更加及时、科学、有效,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重大活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通过主动衔接、抽调人员,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领导视察调研属地保障任务。印发130届广交会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方案,组建1(领导小组)+N4个小组),重点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聚焦发力,精准、高效、圆满完成广交会服务保障任务。发挥专业执法大队作用,保障各类会展和重大活动172个次。二是稽查执法展现新作为。印发推进街道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创新“街道+区局”联合办案模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效能。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练,持续保持对电动自行车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态势。强化对两品一械、强制性认证和知识产权违法等特定类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查办案件612宗,罚没入库2522.46万元。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和价监竞争执法成效显现。严查规范水电气供应、电商平台、教育培训、医疗等重大民生服务类价格问题,查办价格违法案件21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9宗,其中2宗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区打传办作用,查处办结花生日记传销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持续加强。以2021年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考核为契机,持续驱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广告产业升级。加强违法广告行为监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9宗,罚没223.75万元。以餐饮平台为抓手,强化网络餐饮主体监管,及时下线违规商家65家。五是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提升工作效能。截至9月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599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3.88万元。探索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维权力量,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双承诺单位达264家;扩充消费维权服务站至149家,培育ODR企业至14家。六是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加大。深入开展“散乱污”“五类车”“城中村”、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引导办照1754户,立案查处72宗。积极推进盛禾集市升级改造,提前完成市下达任务要求。

  (九)紧跟疫情防控形势要求,精准有效守牢疫情防控关口

  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情况,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档升级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一是探索智慧化药店防疫“哨点”预警。搭建购药管理小程序筑牢疫情防控“一线关口”,做到数据自动抓取、信息秒级推送、情况精准处置。二是突出疫情防控重点。狠抓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餐饮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环节,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有序组织上述行业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三是突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常态化实行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人员、产品和环境“三强化三覆盖”、“四必检”举措,坚决阻断由物到人的传播渠道。共采样27489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关注市场经营秩序。在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下,打击囤积居奇、保障食品安全、全力平抑物价,将市场监管领域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延伸到“最后一米”。

  (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

  1.202110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相关文件内容,强调在工作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形成更高水平的市场监管法治服务和监管体系。

  2.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国浩为全体局领导作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讲座,更新法律储备,落实依法行政。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改革后,准入门槛降低,产生了较多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引发的诉讼

  近年来,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准入门槛大大降低,市场监管局对营业执照申请资料实行形式审核制度,同时广州市还试行了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度,某些别有用心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制度漏洞,通过提供虚假自主申报承诺书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签名等方式骗取营业执照,被冒用人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我局撤销相关许可。

  (二)执法不规范导致行政复议和诉讼

  1.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较为草率地作出行政决定。

  2.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不准确。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不够透彻,对违法事实的探究不够深入,对法条的理解不够准确,造成违法行为与适用法条相脱节、对违法事实定性错误等现象。

  3.自由裁量畸轻畸重,个别案件裁量尺度不均衡。如个别广告违法案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违反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以及“过罚相当”的原则,裁量尺度不恰当。个别案件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顶格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处罚幅度的适当性,没有在处罚决定书中充分陈述从重、从轻、减轻和加重处罚的具体事由。

  (三)改革后职能增多,执法人员总数减少,水平参差不齐,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极为不利

  因机构改革,原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整体并入市场监管局,同时我局还接收了区发改局的价格执法职能,区科工商信局的专利执法和商务执法职能。与此同时,我局有一批办案骨干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权责数量增加与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尤其是20209月,市场监管所划归街道管理后,人员流动性增大,往往刚培养出的办案骨干,就因各种原因被抽调到街道其他部门工作,这对保持执法力量的稳定也极为不利。大部分执法单位反映缺乏熟悉案件流程及操作办案系统的执法人员,办案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部分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导致行政应诉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对部分举报案件处理不及时,导致超期答复或超期未答复举报人;对部分投诉、举报事项,采取了最便捷、最简单的调查取证方式,主动避开较为复杂的调查取证过程,导致有些案件或者举报答复在面临复议、诉讼时,出现证据不足的现象,存在一定执法风险。

  (四)“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制核审工作压力大

  为保障依法行政,防范败诉等执法风险,全局18个市场监管所和5个执法大队的所有处罚案件及职业打假人举报答复、协查函等均需经过法制机构的核审。机构改革后,案件宗数及类型的明显增多,大大增加了案件核审的压力;职业举报人的举报数量居高不下,同时要应对各类复议、诉讼、信访等工作,群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提出听证申请的数量爆发式增长,完成这些工作,均需耗费大量的人力。202110月,我局法制机构有一名骨干通过“双选”,被提拔到街道工作,进一步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五)申领执法证耗时过长影响执法资格

  根据新的规定,新申领执法证及换证都需要参加统一执法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而目前申领执法证所需环节过多、时间过长,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市司法局—省司法厅的层层报审,出现耗时几个月仍未制发下来的情况,导致执法人员新旧执法证的换领出现真空期,在此期间,执法人员因未获得合法有效的执法资格而无法进行日常执法办案,也无法操作任何执法系统,因为执法资格过期的问题出现大量电子监察异常的记录。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机构改革后我局权责数量倍增而部分执法骨干因编制问题分流到其他单位,新入职的公务员刚接触执法办案工作,缺乏办案经验,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良莠不齐。针对此情况,我局拟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重点加强局法制审核人员和各办案机构法制员的培训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系统性、内容更丰富的培训计划,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员以点带面的法制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各专业科室的业务指导作用,针对执法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工作,以本部门法规、新法为重点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落脚点,深入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执法办案业务的要求,帮助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

  充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81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穗司函〔2019922号)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穗市监法〔201939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已完成的情况,进一步细化,查缺补漏,完善我局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为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完善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方法

  我局将继续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最新要求,参照我局现有的综合执法评价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项行政行为实际情况,加紧研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方法。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各执法单位的案件核审情况、复议诉讼及听证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提醒执法单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指定专人与司法局对接执法证申领工作

  针对申领执法证耗时过长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指定专人负责执法证的申领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尽量缩短真空期。

  (五)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对接工作

  针对20209月以来,各市场监管所划归街道管理的实际情况,尽快理顺区局与街道的关系,积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制定推进执法权下放工作方案,确保区局、市场监管所、街道沟通顺畅,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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