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部门 > 2022年

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6 13:01:1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分享到:
浏览量:-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湿地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更好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一是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的新论述、新要求、新任务,更新知识储备,拓宽工作视野,推动湿地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提升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三是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一是组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总体部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政治能力,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对标对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以法为盾,提升湿地法治保护能力

  一是邀请区法院的专业人员参与到海珠湿地自然学校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中,通过“沉浸式”普法向广大群众宣传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治知识,减少破坏湿地行为的发生。二是为提高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处置效率,争取以非诉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湿地法治保护能力,海珠湿地与海珠区人民法院形成协作机制,在湿地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海珠湿地立即通报区法院,联合法院组织诉前矛盾化解工作,搭建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尽快遏制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三是定时与法院沟通获取涉生态环境纠纷的典型案例,向周边村社居民开展普法工作,促使市民游客尊重生态环境,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通过事前科普教育减少湿地破坏行为的发生可能,事中搭建绿色通道加快湿地破坏行为的处置效率,事后以案例为镜正民心,坚决打造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绿色盾牌,提升湿地法治保护能力。5月27日,广州首个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昭示着海珠湿地司法保护开启常态化合作新篇章。

  (二)以法为师,提高行政执法专业度

  为提高海珠湿地的法治化水平,海珠湿地早在2020年就与海珠区检察院达成协作机制,首创了全国“双员互聘”制度,即海珠区检察院聘请区湿地办专业人员任检察官特别助理,区湿地办聘请海珠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任生态监督员,搭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平台。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施行,意味着我国的湿地保护进入了新的篇章,海珠湿地亟需再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度。为此海珠湿地充分发挥“双员互聘”的优势,请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提供法律建议,为行政执法把关,同时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沟通检察环节涉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保护等案件的最新动态和打击重点,共同研判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执法等工作难点,快速提高海珠湿地行政执法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了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持续加大湿地生态的保护力度。今年6月1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在海珠湿地揭牌,成为全省首个国家湿地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三)以法为绳,构建跨部门保护联盟

  海珠湿地行政执法涉及多部门,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能在海珠湿地顺畅实施,确保海珠湿地的法治保护力度,海珠湿地积极打通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衔接渠道,构建跨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公安分局等多部门的海珠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多次开展专项督查执法行动,凝聚合力,加大对海珠湿地周边环境污染源头的排查治理,围绕海珠湿地周边出现的垂钓捕捞、雨污混合、非法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的问题,列明清单,以法为绳,共商处理措施,加快落实处理结果,最大化发挥执法联盟的震慑与执法效果。

  (四)以法护航,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2020年以来,在湿地周边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板153块,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发文湿地或野生动物保护上百条,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设计印发“保护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共存”宣传小册子至区内18个街道派发5000余册;同时开设自然教育学校湿地保护课程,普及动物保护相关知识,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廉洁高效规范履责

  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我办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09项服务事项与办事依据。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公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杜绝“选择性公开”现象发生。

  五、构建长效沟通机制,有序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我办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到海珠区18条街道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下沉指导工作。在开展执法力量下沉街道指导过程中,我办立足于解决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主动解惑、指导、协作,通过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形式,及时准确解答街道执法人员提出的林业行政处罚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希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认真研究学习,主动沟通交流,确保“人员、时间、地点、效果”四落实,为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业务基础。

  六、存在问题

  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执法力量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须深入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增本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我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检查。

  (二)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立足当前行政执法现状,定期组织执法队伍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条文、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切实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知法守法、善于用法。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定期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创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法理释放,打造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晓情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邀请湿地周边村社参与,提高海珠湿地对周边社区的正向影响力,争取更多社员群众对湿地保护建设的理解与支持。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发挥海珠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工作机制优势,调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及各街道等部门联系,针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案件,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