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在统筹协调推进行业管理的同时,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职责,不断完善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体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州市绿化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运行。同时,严格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制度,2022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开展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共130人次参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等会议,传达学习法律法规、国家和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及重大会议精神,充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组织和部署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完善主体责任监督体系。推进同级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紧紧盯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日常监督,积极构建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党风廉政监察员监督等统筹联动格局;强化监督举措,聚焦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制约和监督。
二、完善机制体系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深刻汲取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教训,坚持依法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印发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工作指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清单,整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汇编,密切跟踪国家、省、市、区关于重大决策规定的修改,及时调整决策思维,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杜绝决策失误。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同时,开展执法案卷检查。随机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共16份,发现执法案卷未制作送达回证、证据来源未说明等程序性、规范性问题,发出案卷评查整改意见书。落实区司法局案卷检查整改意见,对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进行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强化行政应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健全行政应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我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应议工作规定》,重塑行政应议应诉工作流程,每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均需经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规范应诉应议工作。截至目前,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宗,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4宗,二审案件7宗,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审4宗。
(四)加强法制审核,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印发我局《法制工作规定》,针对我局涉法事务,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推动法制审核全覆盖,有效降低我局法律风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截至目前,重新法制审核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审核涉法文件20份,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25宗。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指标数据的通知》(h202206229)文件要求,牵头区各职能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要求,统一使用联合审批系统,按工程进度逐步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完整率、项目单位信息完整率,闭合整体工程信息,杜绝体外循环,提升弱项指标数据,提高审批质量。
(二)积极开展建设项目“交地即开工”试点,加速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实现“早开工、早落地”的总目标,落实“交地即开工”举措,牵头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建设项目交地即开工工作方案(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以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项目为试点,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从签订意向协议到开工许可审批全过程各环节办理时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报建存在问题,推动“交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3个项目。
(三)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量292条,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时依规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85 宗,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发挥为人民服务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办理信访案件737宗,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工单20262件,依法按时办结率99.99%,及时响应群众的疑问和难题。
(四)深入群众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多样的普法活动,增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截至目前,举办建筑工地领域应急演练暨观摩交流会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约80人参加现场活动,区内建筑工地相关负责人员500多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5场,共计580人参加;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线上培训,共计600人次参加;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宣传活动、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宣传活动等3场,约75人参加;开展“羊城天盾-2022”防空演习等人防宣传,约45人参加,发放约280份资料;协助区司法局在庄头公园创建法治宣传主题公园。
四、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在建设工程方面。加强建筑工地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截至目前,在监在建工程137项,发出施工许可141宗,累计进行工地监督巡查3760人次,循环检查项目2364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170份,发现及督促整改隐患10481项,责令停工整改工地56项次,对相关违规人员及企业实施动态记分1322宗,上报不规范行为204宗。同时,我局对23个深基坑、85台塔吊、61台施工升降机大型机械进行重点监控,对违反建筑工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119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4宗。
(二)在消防审批方面。通过《广州市海珠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业务融合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加大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力度,采用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人员分离、双人验收等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确保审批结果科学准确。事中监管实行多级审批,进一步融合监管。截至目前,共办理市、区重点项目的消防审批共266宗;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6宗,作出处罚决定6宗。
(三)在工程招投标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收到并完成公开招标投标情况备案43宗,主要项目涉及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市政、园林绿化等方面。同时,我局对34个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检查,占比80.95%。其中,2个项目通过澄清或重发公告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其他项目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此外,对18个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公示公开、定标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占比38.3%,暂未发现其他异常。
(四)在房屋管理方面。一是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共出动约300人次巡查92处历史建筑及8处传统风貌建筑,对发现历史建筑违建情况发函通知城管部门处理。二是切实履行直管房管理。办理直管房住宅新承租251宗、退租324宗、更名226宗、续租2273宗。按照《直管房日常巡查制度》要求,每月定期巡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的已责令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已报区危改所进行改造,存在违规问题直管房住宅181套,已清理完成181套,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强化物业管理监管。针对违反物业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行政处罚立案1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宗。
(五)在园林绿化方面。深刻汲取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教训,严格落实《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等规定,优化台账管理,建立“一树一册、一树一档、一树一号”;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四级责任分工,加快古树名木权属人及旧改主体责任状签订工作,建立古树名木数字化电子地图和 24 小时监控系统,并且每个月对我区的古树名木都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截至目前,加强园林绿化审慎审批,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89宗,批出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53宗,临时占用绿地核准行政许可36宗;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行政处罚立案68宗,作出处罚决定68宗。
(六)在交通运输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重大行动,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深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受理行政许可21宗,批出交通相关的行政许可 21宗;开展交通检查出动1439人次,检查企业671家次,发现隐患共420项,发出整改通知书178份。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49宗,作出处罚决定53宗。
(七)在人防管理方面。截至目前,我局受理和办结人防工程行政许可27宗,共核批新建人防应建面积91068平方米;受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9宗,审批通过9宗,面积达34474.11平方米。此外,我局按照区人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共开展78个人防工程巡查95次,并在双随机抽查中引入信用权重,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频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
(一)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街道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1.加强消防执法业务培训。落实执行“消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通过“边帮带、边培训”的工作机制,对我区18条街道开展消防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在广州粤海医院、罗马家园农贸市场等重点消防管理场所开展现场执法实操指导,街道执法人员约182人次参加。
2.聚焦物业管理执法培训。针对各街道提出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困惑,组织开展物业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加现场指导方式,与江南中街、南洲街等街道执法人员在巡查小区的同时,研究探讨现阶段涉及物业管理类行政处罚的问题,街道执法人员约30人次参加。
3.关注住房保障执法业务培训。主动到琶洲街、龙凤街等6条街道,进一步宣讲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及流程,理清执法思路,指导违法事实情认定、证据收集等执法难题,街道执法人员约31人次参加。
(二)积极开展现场业务指导,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实操能力。
1.下沉街道现场指导执法。制定《下沉街道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线上和线下指导同步进行,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需求做到有需必应,让街道执法人员深入了解住建领域执法流程和法律适用。截至目前,在消防执法、住房安全、物业管理、工地执法等执法业务上,对我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开展现场指导共61次,受指导街道执法人员约283人次,切实解决街道执法人员对住建领域综合执法的困惑。
2.开展综合执法案卷检查。根据街道办案情况,抽查新港街、昌岗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发现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未见执法人员逐页签字确认等执法程序问题,要求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并整改,有力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3.主动与街道联合执法。紧抓人防工程、文明施工、园林管理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截至目前,联合新港街、凤阳街等街道,针对瑞康大厦、天鹅湾等大型建筑人防工程、省荣军医院大楼、后航道清污分流工程怡乐路渠箱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25次。
六、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但是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多样,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二)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我局实际从事执法人员较少,执法领域广泛,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存在执法程序瑕疵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和述法报告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八五”普法任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组决策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三)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方式,继续加深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和通报。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