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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29 14:26:56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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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加大水环境治理执法力度,持续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联合各水务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养护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共建共学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把握,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更好服务海珠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年度执法情况

  2023年我局执法人员累计出动约469批次、1154人次,查处工程安全、河湖违建、排水、取水等涉水违法行为,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91份、协助调查通知书140份,立案42宗,结案17宗(含往年案件),累计罚款金额49.41万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及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案件会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内部纠错机制。

  (二)专项执法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一工程三行动”,促进城中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针对涉水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置,累计配合凤阳街道在康乐五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34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立案6宗。

  二是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完成双随机本部门检查企业32家,跨部门检查在建工地4个。

  三是深入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防汛保安”、“清四乱”、水土保持专项执法、供水领域专项执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执法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专项整治、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或淤泥等影响行洪安全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堤防,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保障方案》文件要求,为继续有序推进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总体目标,我局着力加大下放执法卷宗评查力度。定期对各街道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案卷评查,积极探索“实地评查+现场反馈+现场解答”专项评查模式,聚焦执法程序规范性及档案材料规范性等形式要件,督促街道整改,做到以案促改,以改促学,推动街道行政执法持续规范化。2023年深入9个街道开展案卷检查,共检查案卷16宗,对文书格式规范和送达、催告、听证等程序是否合法进行检查,指导修改完善文书信息、证据清单、法条引用信息和救济指引信息等。

  三、加强学法普法宣传

  一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会4场,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等约280人次传达安全生产最新政策要求,专项培训《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发挥局内“纪检+质监+执法”联动监管优势,加强在建在监水务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管。共出动1206人次,排查整治一般性隐患716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17份,通报批评企业9家,约谈工程关键岗位人员22次,按合同罚款25.5万元,全年无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河湖“清四乱”、建筑废弃物运输专项整治、排水单元达标攻坚等专项行动,将日常执法活动与常规普法活动相结合,做到执法工作进行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走到哪里。

  三是将学法考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学法考试,全局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完成考试32人,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完成考试43人,优秀率100%,圆满完成学法考试任务。

  四、重要举措、成效

  (一)率先建成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

  深化水行政执法机关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改革创新,2023年5月、7月分别和区检察院、法院签署协议,在全市率先建成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全面构筑水生态环境法治防护网,建立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该项工作经验获市主题教育办关注,以及南方日报、广州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专版、专题报道和广东政法网转载,省河长办以专刊形式刊载经验印发全省学习并抄送水利部,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机制有效推动解决某河涌流域2个排水单元权属方长达3年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实施达标创建等难题。

  (二)率先出台区河长办监督问责工作制度

  在去年成立区河长办监督问责组的基础上,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出台区河长办监督问责工作制度,统筹区纪委监委、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联络站三级纪检力量,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为水环境治理赋能增效。市河长办对该项制度给予通报肯定并印发全市学习,市深改委微信公众号“广州改革”也予以报道。2023年对重点河涌的街级河长集体谈话提醒1次(10人次),个人谈话提醒3人次,街道纪工委谈话提醒村(居)级河长8人次,全区169名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约1.5万人次,推动解决问题993宗。

  五、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着重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动执法水平提高,但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上仍有差距,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悟践方面仍有不足,仍需继续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是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培训、针对性培训、实地调研培训较少,不利于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影响水行政执法整体效能,要继续执法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增加执法人员培训频次,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制度落实方面仍需下功夫,除了继续加强案卷评查指导之外,仍需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指导力度,提升街道水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基层治理力度,切实将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提升具体举措落到实处,推动水环境治理不断深化、细化。

  三是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力度仍需不断加强,针对今年安全生产形势,对水务工程安全责任人员的针对性培训仍有不足,部分责任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和水土保持措施未经批准作出重大变更、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改正等违法行为仍存在,需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日常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与严执法有效衔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六、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发挥区河长办统筹协调督导考核作用,开展联防联治,用好河湖长+公检法“1+3”联合治水机制,深化河湖“清四乱”、“散乱污”等涉水污染源治理。

  三是继续开展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围绕水务工程涉专业人员配置、现场安全措施及规范文明施工方面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水务工程违反文明施工要求及违反安全生产等相关违法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后果或严重危害的从重查处。同时,加强与各属地街道沟通联系,不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共同推动涉水执法持续落实落细。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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