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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14:55:20 来源:海珠区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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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广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2023年海珠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高水平法治保障海珠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方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体制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印发了《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把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中,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高质量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召开2023年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培训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推进学习内容在工作中的实践应用;二是组织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共2672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优秀率达99.7%;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法院庭审,通过“沉浸式”、“零距离”感受案例,有效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卫生监督网络大讲堂》和《广州市卫生监督大讲堂》,学习卫生健康执法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领域专业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

  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严格实施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日常工作中执行重大行政决定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或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对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或与重大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均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切实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法治政府工作,当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参谋助手。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具体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统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三)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服务,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大事项。

  (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印发了《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的通知》,并制定《海珠区卫生健康局2023 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海珠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贯穿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及托育机构等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标准化梳理工作,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等政务电子化,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2023年,我局“马上办”事项已达55项,占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92.1%,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承诺总时间较法定总时间缩短达94%,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能。行政许可事项共14大项67小项,截至目前,共收到申请受理5921宗、办结5921宗,所有受理件均按时办结。没有收到群众对我局审批效率、人员态度、违法违纪等方面属实的投诉或信访反映。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推进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专项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截至2023年10月,共实施行政处罚292宗,实施行政检查14033次,并100%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及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三)积极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区司法局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收回与新增调查工作,组织街道开展1场卫生健康领域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街道执法共114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协助立案48宗,解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合法性问题,针对性指导解决卫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规范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规范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截至目前,海珠区卫健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25件,在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平台发布报道30余条。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按时处理办结12345热线工单、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

  (二)有效落实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截至目前,海珠区卫健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76件(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提案27件),均按要求办理答复工作,办理工作无遗落;并完善司法建议、检查建议,及时反馈有关建议采纳情况,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

  (三)依法办理行政案件。截至目前,海珠区卫健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宗,均在法定时限提供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对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均依时出庭应诉,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规定,未出现“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不履行”等问题。

  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3年,海珠区卫健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卫生健康工作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监管仍需加强,现阶段全行业综合监管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并继续加强社会监督。

  (二)法治引领和法治思维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三)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素质有待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管理有待加强。

  (四)对行政权力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需进一步完善,需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调整街道实施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事项不脱钩。

  (五)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障信息安全。

  六、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海珠区卫健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责:一是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统筹组织卫生健康立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二是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执业行为;三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卫生健康普法治理能力;四是继续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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