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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3 09:30:17 来源:海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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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珠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我区中心工作,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工程三行动”“亮诺、亮绩、亮牌”经济工作等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稳定经济大盘,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财政积极贡献。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坚持带头学法、科学决策、规范执法,紧紧围绕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作用,全面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从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到重大事项决策、政策项目执行,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做好定期学法、年终述法工作。整理汇编《财政法规及制度选编》,要求各科室中心加强学习,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按要求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鼓励督促干部职工登陆网络培训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我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做好法律顾问的续聘和考核工作。开展财政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与其他区财政局、区对口联系单位开展调研交流,进一步开拓财政工作视野和工作思路。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海珠区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海珠区财政局政策制定流程图》,严格按要求制定财政政策。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审慎论证,充分听取区司法局以及局内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法制审核程序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对局相关文件材料办理合法性审查8件,合规性审核1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分类标签填报工作。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海珠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海珠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程》《海珠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完善我局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61件,开展行政检查25件,行政处罚1件。

  全面推广应用“两平台”市级执法办案平台。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广州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及公示等工作。

  (五)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政府采购市场诚信环境。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区属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规定。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宣传,组织区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同志进行授课。整理《海珠区政府采购文件汇编》发送区属各单位,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依规采购意识。

  今年以来,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2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10宗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1件。

  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以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为重点,推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融合。对全区7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查标对表,逐项进行核查,检查面和整改面达100%,有力推动政府财务公开的规范性。利用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将全区34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纳入监管。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针对9个重点领域进行自查、复查和重点抽查。对区内23个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根据区人大工作计划,按时将预算草案、调整预算及决算草案报告报人大审议。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从优化准入服务、清理证明事项、推广业务网上办理等方面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服务。全面实施全流程网办,让具备从事代理记账申请资格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许可申请。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区属单位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有关文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财政部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助力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八)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运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以及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财政相关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结果公示等工作。结合财政职能落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我局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代理记账信息,通过海珠区政府网站公开海珠区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以及各类财税费政策文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与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水平。二是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保障。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广度和深度,加强普法工作的时效性,提升实际宣传效果。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加强法治人员力量配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继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创新示范能力,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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