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海珠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一工程三行动”、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财政水平,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推动海珠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综合竞争力进入广州第一方阵。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年终述法,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财政系统工作问题。
(二)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局领导班子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展认真学习。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权威读物,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是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财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等培训班。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印《代理记账知识一点通》宣传册发放给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全区采购人员培训1次,对教育、卫健等单位开展点对点政府采购专场培训2批次。
(三)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海珠区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海珠区财政局政策制定流程图》程序环节开展政策文件制定工作,做到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审慎论证,充分听取区司法局以及局内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意见,确保法制审核到位。今年以来共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40次。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入库、年中调整、核对清理等相关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以来,我局综合法规科作为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对局相关政策文件、合同协议等办理合法性审查13件。四是持续更新《财政法规及制度选编》,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海珠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海珠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程》《海珠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定期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完善我局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6项。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为14人。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42件,开展行政检查29件,行政处罚1件。五是全面推广应用“两平台”。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广州市级执法办案平台),通过“两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及公示等工作。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问题反馈清单和整改台账,以评促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七是发挥财政职能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级财力,按照预算法定原则,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合理安排年度所需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五)推进财会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全区7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逐项核查,检查面和整改面达100%,有力推动政府财务公开的规范性。运用预算单位数字财政核算模块,将全区39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情况纳入监管。二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整治检查。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组织开展全区 2024年度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抽取区内29个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三是开展政府采购监管。组织全区70个部门,针对2021年至2023年各部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力、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增加政府债务等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印发《海珠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督促预算单位明确内部工作机制,严控“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区属各单位对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全面信用核查,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四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编制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提交区人大审议通过;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印发《海珠区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强化内审工作。五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海珠区政府网站公开区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财政政策文件、部门信息等,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我区重要财政政策信息。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代理记账许可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代理记账准入服务,清理证明事项,全面实施全流程网办,为具备从事代理记账申请资格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许可申请,5个工作日内颁发代理记账执业证书。二是全力开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拓展“海珠合伙人”机制,全力助推银企合作,印发《海珠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主动联合区内65家承接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银行,编制融资服务和电子履约保函供应商操作手册,发动采购人加大宣传和配合力度,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采购“给政策、降成本”。2024年以来,各单位共向530家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要求与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水平不足。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不足。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培训不足,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规范化不足。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材料存在规范性不足的问题,文书材料归档工作细致度不够。三是财政普法力度不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力度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不够丰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坚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创新示范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