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建设目标,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能力,落实法治建设部署
坚持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和主题教育学习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底线”意识,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开展实质性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牵头印发《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2024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更好服务保障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二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分析会、述责述廉会等会议,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三是在重大信访事件上实施领导包案制度,办理信访案件1138宗次。四是坚持为人民服务,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工单34411件,依法按时办结率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份。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保障群众利益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一是制定印发《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线上培训、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加人员、通过率、优秀率均为100%。三是召开行政执法警示会,自查自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法制审核,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法制审核176宗次。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最大限度为相关企业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三是通过执法提醒的方式,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涉企执法提醒494家次。四是出具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8起,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76份。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坚持使用“粤执法”“双公示”等平台,促进案件办理数字化,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聘请三家法律顾问,配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每月驻点单位办公一天,为我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虚心接受司法监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8宗,出庭率为100%。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宗、行政诉讼案件19宗、民事案件10宗,办理检察建议书4份,司法建议书1份。
(四)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培训。一是开展对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培训,开展集中法治培训2次。二是组建住建领域执法培训导师团队,通过“边帮带、边培训”机制,开展现场指导执法和培训62次,指导街道执法人员约351人次。三是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5次。四是联合琶洲街、江南中街等街道开展联合检查16次,向街道移送执法线索45宗。
四、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试点。根据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3.0相关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全流程网上审批,我区共受理办件1947宗,其中网上办理办件数为1867宗,现场办理办件数为80宗。
(二)“党建+提前介入”大幅缩短项目开工时间。制定《海珠区工程建设“暖心办”服务工作方案》《海珠区建设项目交地即开工工作方案》等方案,积极推行审批免费代办试点服务,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81宗,房屋预售证44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59宗,消防验收26宗,消防验收备案166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270宗。
五、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监管方面。在监在建工程127项,累计进行工地监督巡查4968人次,循环检查项目2405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945份,发现及督促整改隐患10232项,责令停工整改工地47项次,对相关违规人员及企业实施动态记分1300宗,上报不规范行为290宗。对现有22个深基坑、104台塔吊、79台施工升降机大型机械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海珠区建设工程安全形势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二)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管理方面。结合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重大行动,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结合行业管理工作,深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受理和批出行政许可共5宗,受理交通运输相关备案167宗;开展交通检查出动1066人次,检查企业575家次,发现隐患共509项,发出整改通知书251份,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共51次,移交执法线52条。
(三)物业管理方面。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实现物业小区现场检查全覆盖,力争实现小区秩序明显好转。办理物业区域备案13宗,通过约谈物业服务人、书面督促、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妥善处理纠纷382次,共巡查物业小区1230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小区181个,整改完成小区161个。
(四)园林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园林绿化审慎审批,批出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30宗,临时占用绿地核准行政许可14宗。二是积极对接各责任管理单位,主动开展绿化权属、管理及保护等宣传工作,接待各类来访来电来邮等咨询近1255件次,现场指导居住区及单位树木修剪113宗,共修剪2577株。
(五)行政处罚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264余人次,查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农民工工资、园林绿化、市政等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66宗,累计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171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68份,逾期未缴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宗。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普法力度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探索形成以业务工作为基础,将法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普法宣传模式。充分利用辖内机关单位宣传媒体、公园、建筑工地、物业小区、交通站场等场所,开展海珠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义务植树、开展“古树保护 志愿同行”巡绿志愿服务行等普法活动,张贴宣传海报、转发宣传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七、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水平需提高。由于我局执法人员并非法律专业人员,缺乏行政执法的专业性。执法人员在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开展执法工作,可能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产生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法治意识不足等问题,导致行政执法程序出现瑕疵,作出的行政处理、执法决定可能被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具有败诉风险。
(二)创新执法力度不足。自各类改革以来,我局承接了省、市级下放、收回街道的行政执法职权越来越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任务更广、更多,行政执法任务和要求越来越繁重,对应新的执法人员却并未随之增加,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执法方式存在传统、机械性,缺乏创新和灵活性,可能不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导致执法效果不明显。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日常普法教育等方式,提高法治化水平。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保障经济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运用柔性执法等方式,推动违法行为的及时整改,优化行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