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珠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全市首创“共享法务”机制,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海珠云上片区,推动公证、仲裁、知识产权、跨境劳动关系服务等法务资源集聚。以法治方式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获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侦办的“2·17”特大洗钱案入选公安部“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行政复议法,在干部任职培训班通过“微论坛”、旁听庭审等方式学习法治内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调处逸景路一楼盘欠薪等纠纷。
二是建设多元法治队伍。设立全市首个调解协会,吸纳100名具有公益精神、专业素质高的调解能手成为会员。从政法机关遴选225名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竞赛选拔12个精品课程,助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选派26名干部担任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全覆盖开展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制员培训,举办行政应议应诉暨案例分析会,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深化法治队伍能力建设。
三是推进普法工作体系化。在全市首创“法治夜校”普法模式,搭建区、街、村社三级校区矩阵,围绕城中村改造、安全生产、租赁纠纷等开展宣讲140场,参加人数达6200余人次。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构建“大法治+大宣传”普法新格局,打造“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等工作品牌。加强新兴领域普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法教育基地”项目获市“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项目。
二、突出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推进审批提质增效。在政务服务端持续发力,实现全区184项事项可容缺受理,超1600项事项可免提交纸质材料办理,承接市实施的26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落在海珠通办。将15个许可事项整合为企业开办“一件事”,经营主体设立用时从52天压缩到1天,大幅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东晓路地块从拍卖到开工仅用时一天,实现“拿地即开工”。探索建立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度,简化规划选线、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提升“信用+电水气”公共服务效能。
二是优化涉企法治服务。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由市场、生态、应急等部门牵头制定“综合查一次”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提高监管效能。对区内122家重点行业企业实行“信用+白名单”管理,做到“无事不扰”。不断丰富助企服务法治内涵,创新“共享法务”工作机制,明确42项共享事项清单,助力初创企业降本增效。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海珠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珠区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服务站,为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追赃挽损2633万余元。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海珠合伙人”助企系列入选我市2024年上半年政策解读优秀案例。
三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组建旧改律师顾问团队,引入公证服务协助清租,出台工作指引,推动依法依规解决租赁合同解除、出租屋清退、彩钢瓦拆除、多人持有同一地址宅基地证产权归属认定等难题,确保改造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基层治理,创新经济社“飞地”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地权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狠抓制度机制,依法行政更加高效
一是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扎实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关键性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制发全市首份关于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区级管理指引。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为涉数字经济发展、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04余份,推动依法科学决策。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938件,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务直播间”做法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务公开发展报告(2024)》,是全省政务公开领域唯一入选案例。
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纵深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做好市公告收回事项的衔接工作,组建行政执法导师团,每季度对18个街道抽查案卷开展评查。建立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海珠工作站,促进复议裁决与行政调解有机衔接。通过调解和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1宗,调解协议履行率100%。办理12345热线涉执法诉求365件,按时办结率100%,平均办理时长4.05天,同比提速59.5%。
三是强化应急法治服务保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和措施。建立跨部门常态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扁平化指挥方式。在全区90支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上,充实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建立“综合+专业+社会”组织体系。
四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审计与纪检、巡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完成涉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16个,提出建议44条。将全区39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情况纳入监管,开展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自查自纠,提升财政监管质效。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当庭化解案件3个。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定期通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的头雁作用尚未完全发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
二是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还需继续深化,个别单位法律顾问、法制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增强,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还有差距。
三是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粤执法”平台还需进一步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四是在护航海珠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精准、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海珠区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依法行政融入发展全过程,奋力把海珠打造成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政府智囊团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员、公职律师等法律智库作用,推动法律意见从“有”向“优”跃升,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依法行政质量水平。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统筹协调监督,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推科学赋权;坚持定期通报制度,继续加强“粤执法”平台推广运用,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指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多形式加强服务宣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是抓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充分发挥“法治夜校”等平台作用,健全基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海珠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