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滨江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街道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规定成立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街道书记、主任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职责。街道党政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度。街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街道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
(二)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上半年共指导华标涛景湾、江湾花苑、保利康桥、滨江花园等4个小区业委会成立,紫竹云轩物管公司换届工作,积极推广电子投票系统建库和使用,将政策指导、服务端口前移,纾解群众纠纷矛盾。配合做好老旧楼宇加装电梯工作,全街已建成电梯32台、在建27台。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共录入排水户信息3780条,其中典型排水户86户,已纳入日常巡查目录,录入和巡查率均达到100%,发现存在问题3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治。巡查工地8个,累计共出动648人次;完成2家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暂未发现新的“散乱污”场所。开展夜间烧烤摊非法占道经营、环境污染问题1次,完成餐饮行业办理47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13家。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扎实开展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共签订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责任书80份,完成雨污分流整改40家,接驳核准9家,达标认定1家。居级河长上报污染源9个,整改9个,截至11月街、居级河长开展巡河590余人次,开展洗河护河行动1次。实现河涌治理长治久清。
(三)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高效便民,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中心共计服务群众15378人次,受理业务1268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增加至103项,其中即办件80项,占77.6%。承接办理12345工单3117宗,工单满意率逐年提升。办好惠民利民实事,落实社会保障,准确按时发放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人数7275人,发放金额45余万元;新增办理老年优待证782人,补办老年优待证420人,升级老年优待证818人。共为172位长者提供过配餐服务,服务人次达9502人次,其中共为29位行动不便长者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共受理申请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183件,公租房办理新申请98宗、期满审查48宗,租赁补贴转实物配租45宗。目前全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93户、低收入困难家庭19户、特困人员53户,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做好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完善工作,全街已登记人数为3058人。悬挂光荣牌2964块,做到了应挂尽挂。开展各类走访慰问277人次,已建立20户帮扶对象,传递关心厚爱。
(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查违法建设,提前完成今年上级部署的拆违工作,拆违面积30000㎡。加大对辖内乱摆买、占道经营、乱张贴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年共整治占道经营6265宗,清理游商1254宗,垃圾分类执法342人次,燃气执法109人次,清理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537宗,不间断的进行夜间集中整治六乱行为1125人次,取得较好环境整治的效果。一年以来,执法队共立案处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规的案件共33宗。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精准有效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年检查数累计检查企业1245家,出动人数3021人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带队检查71次,组织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共78次,组织各项联合执法行动121次,同比增长13.4%。全年累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3份,复查意见书183份,发现隐患数183条,完成隐患整改数133条。全年开展简易执法程序26宗,一般执法程序1宗。全年执法金额合计3.47万元。安责险任务数40宗,现已完成41宗,完成率102.5%。高质量完成五个百分百任务,联动完成重点地区的清理整治,全方位完成在建工地的巡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六)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街道12个社区共有8个社区法律顾问,今年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参与调解60余宗,开展法治讲座、法制宣传活动共45次,为社区出具法律意见12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街现有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1个街道调委会和12个社区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45人,共上报成功调解案件总数为130宗,涉及金额143.2万元。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并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而引起械斗、打砸抢事件。
(七)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全面加强社会面控制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滨江派出所共接报110涉黑恶9类警情36宗(去除重复报警的110原始警情),同比去年同期33宗上升9.1%。其中故意毁坏财物24宗,同比下降14.3%;寻衅滋事5宗,同比上升66.7%;敲诈勒索7宗,同比上升250%;线索核查上报:排查、上报扫黑除恶线索0条。打击情况:滨江所“9+2”案件立案3宗(3宗寻衅滋事案),破案3宗(3宗寻衅滋事案);刑拘3人(寻衅滋事3人),逮捕3人,逮捕率100%。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区综治委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禁毒等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和中小学幼儿园自查的形式,及时查找整治我街校园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全街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年内在12个社区建立了社会心理服务站,开展心理咨询315人次。
(八)严格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街道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成公开街道为执法主体的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经过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内容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条件、超越法定期限等问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出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幅度,与案件的事实和情形不相适应,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情况。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严重违法或出现重大违规执法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经确认属实的情况。执法责任分解到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依据变更、行政执法职权调整时,及时组织调整并重新分解职责。没有违反行政执法委托规则,委托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的情况。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并按规定有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我街有9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没有执法人员无证执法,或未经执法培训上岗执法,或不符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人员执法的情况。我街按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九)贯彻科学民主决策。制定街道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要求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没有出现重大行政决策中,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指定综治办饶庆锋同志为街道法制员,并聘请专职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制定的文件进行法治审核。没有向区政府上报请示涉法请示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同等),未经单位法制员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没有向区政府上报请示涉法请示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同等),单位法制员和法律顾问出具合法的审核意见后被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出存在违法风险点的情况。
(十)完善机制制度建设。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报备,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没有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创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况。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经街道法制员及法律顾问审核,公布前报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经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规定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评估,按区政府要求开展定期清理工作的。将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备案,对应当修改、废止的及时按规定时限启动修改、废止程序。
(十一)落实行政监督。街道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重视行政监督工作。人大工委、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对我街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和监督,发挥行政监督作用。对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进行答辩和提交证据。没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时反馈情况。按规定落实败诉案件备案。按规定落实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备案。今年我街道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量大,专职人员数量欠缺,存在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业务能力存在短板。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文件理解不够透彻,对工作流程还不够熟练;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街道将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做法:一是强化学法、执法、用法力度,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使执法效果最优化、最大化;三是建议区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
滨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