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素社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辖区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成果,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与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全街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一是将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相结合,组织中心组、党工委学习习近平政治理论、法治思想5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讲话109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6次,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推进工作,成立街道依法治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明确各部门、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条不紊地在我街落地生根、做实做深。三是定期开展法制学习强化认知。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普法、学法考试、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规划,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十四五”规划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动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强化对宪法、行政法、民法典、监察法、党章、党内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深入系统地理解、运用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法治理论与法律知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以法治建设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涵
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效扩大活动效果。一方面,利用街道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禁毒防毒、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密切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拓宽普法宣传范围、提高定分止争能力、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吸纳律师资源高质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恩威并施帮助“两类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纠纷隐患、预防打击吸毒涉毒、指引群众依法维权、保障群众生命生活安全等,以多点多面全方位的法治实践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涵,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牢记初心使命,深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需要、规范不良行为、合理运用法律为准则,执行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在辖区营造合理合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法治氛围,充分体现依法治理、依法办事。
三、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街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以“素社家园”党建为引领,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基层治理难题,推动街道改革发展稳定,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带领全街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统筹规划,定期听取我街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构建起全街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法治建设工作网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认真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 联防联控 分级负责 齐抓共管”总要求,加强防疫工作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涉疫法律法规,打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依法防控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成功保持了零确诊、零脱管、零事故的良好局面。四是督促全街各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各自履职范围全面开展普法、执法活动。发挥街道法宣办的作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结合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引导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涉疫纠纷法律知识宣传等方面充分体现法治作用。
四、合理合法行政 规范文明执法
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街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理顺部门权责关系,推进各执法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动员全街工作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有效推动全街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道路上再上台阶。一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街道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清单与决策程序,对清单内事项必须遵循决策流程,召开民主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论证、集思广益,引入街道法律顾问加入决策程序,听取法律顾问关于决策事项的法律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二是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综合改善辖区生活环境、社会环境。(一)今年来,共清理大件物、废弃家具、零星建筑废弃物约1238吨;清理卫生死角1987处,清理无主余泥约586吨,清理乱张贴约62334处;组织巡查餐饮场所195家次、各类建筑工地332个次、固废危废场所153个次、发出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巡河 676人次,发现问题50宗,均已跟进处理完毕,责任河段水质无黑臭、水面洁净、堤岸干净;每周二开展夜巡,重点纠正乱设摊、乱堆物品、乱招贴行为。(二)劝阻占道经营200余宗,完成行政立案130宗,其中一般案件工地文明施工27宗、市容环境6宗、垃圾分类46宗、燃气管理4宗和违建6宗,简易案件41宗,罚款金额19.82万余元,切实提高违法成本;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6宗,面积45437平方米,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100.97%,有效纠正辖区违法违规行为。(三)稳抓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组织11场宣传活动、10场应急演练,累计派发宣传资料7800余册;开展“奋战三百天 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五一、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九小”场所突出消防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广交会期间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夜间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截至10月底,我街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累计113次,共检查各类单位939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428处,隐患整改2347处,限期整改81处。安全生产行政一般程序执法立案8宗,合计处罚金额9.2万元,压紧压实责任,普及防范知识,有效保障辖内居住安全、通行安全与生产安全。(四)持续开展出租屋隐患排查整治。利用出租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检查契机,将来穗人员及出租屋进行了全面的大清查,使“人屋”的情况更符合实情,确保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截至目前登记在册出租屋7381套,现有来穗人员13865人。新增出租屋备案合同套468套,变更出租屋租赁备案的154套,解除出租屋备案合同100套 。清查来穗人员58926人次,新登记来穗人员2487人,注销来穗人员3865人,清查出租屋15157套次,共排查出租屋各类安全隐患478个,整治各类隐患216个,发放告知书101份,与出租屋业主(承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书456份。(五)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结合市、区局下发的“湿粉统一查”“凉茶非法添加西药”“甜品变质”“冷库、冷冻肉制品普查”任务,先后展开了年关守护、春雷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市场等十多项300多人次专项整治,深刻吸取各地区、各行业的问题教训,举一反三,筑牢监管“防火墙”,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查办各类案件30宗,结案20宗,罚没收入25万元,完成执法工作量的125%,成绩位居同类型单位前列。全街执法工作合法有序推进,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要求,工作人员执法专业性、规范性明显提升,无发生重大阻挠执法、群体性聚集等执法纠纷,执法环境持续向好,辖区综合环境稳步改善。
五、存在问题
本年度,我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但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思想上没有树立起法治建设工作是全街人员共同的工作任务的意识,未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业务,工作主动性、全局性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上级部门部分职权下放,街道执法范围、权限扩大,执法工作压力陡增,执法力量缺乏,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开展执法工作存在难度,存在违法违规执法隐患。三是基层执法部门缺乏执法指导。
六、新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悟透,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从思想上认识法治建设、重视法治建设,摒弃懒政怠政思想,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二)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权责意识,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组织业务学习,丰富法治理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充分利用街道司法所资源、政府法律顾问资源、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参与法治化社会治理,发挥其事前审查、事中指导、事后总结的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全街各项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水平。
(五)提高街道在人事招录中法学专业人员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