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瑞宝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结合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完善工作制度
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召开瑞宝街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全街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瑞宝街道依法治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全面领导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全街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通过“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召开8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4次“第一议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对党员干部实现培训全覆盖;干部职工完成2024年度海珠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为100%,优秀率为96%。
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做到案件全流程掌握,督促各科室认真按照《海珠区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全流程督促跟踪机制若干措施》要求,如期做好答辩、出庭、履行工作,杜绝“四不”问题出现;履行《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参与庭审活动,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切实做到“出庭出声”。2024年合计出庭应诉6次,其中主要领导出庭1次,分管领导出庭5次。
(二)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依法依规执行决策流程
我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安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街道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决策,本年度审议通过《瑞宝街道办事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瑞宝街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整治提升方案(2024-2026年)》《瑞宝街道采购管理制度》等。一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各科室拟提请审议事项上会规划,做好工作提前量,把好内容审核关,协调参会街领导和科室,确保决策程序高效、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发挥街道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作用,防范法律风险,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会议决策合法合规,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过开展常态化执法和重点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生态环境领域等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案件共计立案1062宗;检查各类场所2404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890份;受理各类信访、督办、热线、来电等投诉案件共计10621宗,全部落实跟进处理。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开展巡查检查15700家次,共立案处罚277宗,依法制止、清拆各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共计760宗,面积达21.328万平方米;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方面,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6845家次,开具现场检查文书3850份,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3603份,共立案处罚772宗,其中安全生产执法254宗,消防执法518宗。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检查辖内餐饮、制衣、汽修、医疗、建筑工地及其他行业企业1498余家,开展油烟监测31家、噪声监测8家,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案件共计立案9宗。
3.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新时期“枫桥经验”为指导,切实抓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合辖内20个社区调委会、2个行专调委会、1个街道调委会的调解组织力量以及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社会综合资源,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围绕“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热点难点问题的产生,力争将各种矛盾解决在当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53宗,调解成功553宗,调解成功率100%,涉及人数1106人,涉及金额681.2万元。
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内各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方位、零距离服务社区居民。2024年各社区律师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40余人次,为社区居委会审核和修改调解协议书16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9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2宗。
二是引进公证驻点服务。将海珠公证处公证服务站(巡回办证点)设在街道司法所,便利辖区内企业、群众寻求公证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2024年共提供公证业务咨询8次,现场办理公证业务2宗。
5.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普适性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禁毒、反诈、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主题,采取普法集市、发放宣传小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邀请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开展社区法律讲堂活动,向社区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政策的知晓度。2024年共开展各类型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讲座78场次。
二是开展针对性学法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感、依法履职能力。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培训讲解,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夜校”授课,组织干部职工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的经验分享、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课题进行学习,累计57人次参与。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透彻,对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方面认识不到位,缺乏深入思考,不善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在将法治建设和基层工作结合上还不够。二是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新下放至镇街的执法事项专业性强、需要执法人员具备相当水平的专业能力,我街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不高,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深度不足。目前普法宣传以摆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居多,缺少新形式,对群众吸引力不足;普法内容较为浅显,未将法律与实务相结合,使得群众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而不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辅以法治实践,强化学习实效,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利用辖区律师资源及“法治夜校”平台,有计划、强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知识学习与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我街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问题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构建更为生动新颖的法治宣传阵地,在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引导力、感染力、影响力。
(四)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提升基层化解矛盾工作的能力,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