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
发布日期:2018-04-12 16:52: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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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黄旭辉(广州市海珠区隆励鸿百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共2页);
2、广州市海珠区品汤居茶餐厅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3、广州市二郎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4、广州市海珠区蜀城烤鱼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5、广州市荟翠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6页);
6、黄舜鸣(广州市海珠区黄氏一号餐厅)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7、壹康医疗器械行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案(共4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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