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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9日)

发布日期:2018-05-14 14:5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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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9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何诗莹(广州市海珠区喵威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2、顾清锋未经报告以讲座、现场体验的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案(共2页);

  3、 廖玮祺(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新地商业街豪茶饮品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4、陈霞(广州市海珠区辣么简单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5、广州市众望贸易有限公司以讲座、现场体验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未提前向我局报告案(共2页);

  6、广州市同沁圆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食品经营案(共2页);

  7、广州贝索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共2页);

  8、张旺(广州市海珠区秦丰面馆)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9、广州美谊佳源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10、广州市海珠区敏濠饭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11、李美聪(广州市海珠区赏味桂林米粉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12、广州市海珠区惠客多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案(共4页);

  13、广东百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桂田分店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共3页);

  14、龙娟足(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龙娟日用百货店)经营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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