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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2日)

发布日期:2018-05-24 11:24: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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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2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美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案(共2页);

  2、广州卓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以及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3、广州菲尝道餐饮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以及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4、邓博文(广州市海珠区湘尔宜餐馆)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以及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5、林文凤(广州市海珠区自己人潮州菜馆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以及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6、蔡华明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7、广州市亨氏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案(共5页);

  8、梁少飞案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共4页);

  9、广州利街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3页);

  10、黄婉冰(广州市海珠区昌岗名港优品百货店)经营未通过安全性评估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标签涉及治疗功能的食品案(共4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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