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5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5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2、徐柳云(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萍萍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共3页);
3、 广州金敦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4、广东仁翔大药房有限公司沙园沙园分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米非司酮片”案(共2页);
5、朱宝茹(广州市海珠区猪宝仔母婴用品店)经营未按照规定标明标签的食品案(共4页);
6、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共6页);
7、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赤岗君益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3页);
8、 广州晶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添加药品且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未经备案且标识明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化妆品案(共8页);
9、广州市胜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经营未经备案且标识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假冒伪劣化妆品、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共6页);
10、广州市海珠区惠客多百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共4页);
11、广州市实丰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共3页);
12、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前进店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4页);
13、廖祥辉(广州市海珠区美宜多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案(共4页);
14、广州市荟萃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蜂王黑蚂蚁(动植物浸泡露酒)”案(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