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
发布日期:2018-07-16 17:3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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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2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颜怀德(广州市海珠区彭海军鱼粉餐饮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2、广州健迩欣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3页);
3、广州市众唯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告以现场体验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案(共3页);
4、鲁玲(广州市海珠区伧井寿司店)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采取整改措施案(共3页);
6、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上渡路分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5页);
7、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万科派分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4页);
8、黄国辉(广州市海珠区满鸿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共2页);
9、黄旭辉(广州市海珠区赢利鸿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共6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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