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9日)
发布日期:2018-07-23 17:27: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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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9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北斗星酒吧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共2页);
2、王婉娴(广州市海珠区新泰乐酒楼)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导案(共2页);
3、陈洁冰(广州市海珠区壹玖捌零饮品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
4、广州柏德江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共3页);
5、黄嘉豪(广州市海珠区茶芝星美食店)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6、周丹丹(广州市海珠区蜀愿餐饮店)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2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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