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6日)
发布日期:2018-10-22 10:40:00
来源: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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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6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2、唐艳(广州市海珠区凤阳林和康药店)涉嫌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共4页).
3、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及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案(共3页).
4、广州市海珠区辣手指美食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案 (共2页).
5、温超平(广州市海珠区超平门诊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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