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年12月29日-2019年01月07日)
发布日期:2019-01-09 09:30:00
来源: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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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18年12月29日-2019年01月07日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椰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及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案(共3页);
4、广州市海珠区黄埔中学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共3页);
5、刘海强(广州市海珠区川代商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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