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9 11:57:50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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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
1.广州曦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共4页).pdf
2.广东仁翔大药房有限公司沙园分公司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案(共4页).pdf
3.广州市盛歌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饮品案(共6页).pdf
5.李光耀(广州市海珠区安味佳便利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共3页).pdf
6.梁泽攀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共5页).pdf
7.广东纽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琶洲分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共5页).pdf
8.梁海龙销售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4页).pdf
9.广州市海珠区暖窝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4页).pdf
10.吴映钦(广州市海珠区豆田居快餐店)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共3页).pdf
12.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岗中路分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共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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