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附件:1.陈祖莲涉嫌经营检出含有不得添加的禁用物质的食品案(共4页).pdf
2.佛山市王牌集市贸易有限公司江南西分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共4页).pdf
3.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海珠分店涉嫌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规定记录食品进货查验信息案(共4页).pdf
5.广州市新滘黄埔经济发展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共4页).pdf
8.黄静欢涉嫌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共5页).pdf
9.广州市海珠区冼国伟食品经营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共3页).pdf
10.陕果果业(广州)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案(共3页).pdf
12.广州市海珠区环协百货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案(共5页).pdf
13.邝洪君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共4页).pdf
14.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光大都会豪庭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共6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