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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元旦春节应节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3 11:00: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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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第一季度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元旦春节应节食品监督抽检专项,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食用调和油、肉制品、饼干、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类别食品共75批,其中合格产品73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水果制品1批,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皇”,不合格项目为标签,产品标签未标注日落黄,但检出;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广州市冠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不合格项目为标签,产品标签未正确标示营养成分蛋白质的修约间隔。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开展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经营者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情况将被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购物凭证,购买时应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请勿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无保质期的产品,查看购买的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有腐败变质,真空包装是否漏气。现海珠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落实食用农产品的每日快检工作,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日快检公示栏信息公布。消费者如发现危害公众的食品及食品经营者的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元旦春节应节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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