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3 11:02: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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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季度,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豆制品、饮料、糖果制品等类别食品4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酸价、铅、铝、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抗氧化剂、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硼砂、酵母、合成着色剂、三氯蔗糖和二氧化硫残留。经检验,合格样品42批次,合格率为100%。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超市商场进行消费,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二、如在食用食品后数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可自行乱服药物。
三、进行食品消费时,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请立即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四、学校和家长应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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