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抽检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儿童节应节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3 11:0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2017年第二季度,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儿童节应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饼干等类别食品46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酸价、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三氯蔗糖、铅、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经检验,合格样品46批次,合格率为100%。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不要食油炸快餐食品。以油炸食品为主的快餐,所含热量和脂肪过高,容易导致儿童肥胖,对此,家长要正确认识和引导孩子慎食油炸食品。

  二、不要过分追求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儿童食品。五颜六色的儿童食品里面含有大量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和香精,会对孩子的体格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三、不要过多食用冷饮。夏季孩子吃冷饮要慎重,过量食用冷饮会引起儿童胃肠道内温度骤然下降,局部血液循环减缓等症状,影响对食物中营养物质的吸收和消化,甚至可能导致儿童消化功能紊乱、营养缺乏和经常性腹痛。

  四、购买食品时要主动索要、妥善保管购物凭据,若发现问题儿童食品,请立即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儿童节应节食品专项抽样检验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