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清明应节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5 10:48: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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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清明应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烧肉、叉烧、烧鹅、烧鸭等熟肉制品4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包括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氏菌O157。经检验,合格样品48批次,合格率为100%。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熟肉制品时,宜选择销售、贮存环境较佳的经营单位购买。发现熟肉制品颜色过度鲜艳时须谨慎购买,颜色过度鲜艳有可能是添加过量的着色剂。
二、在气温高的春夏季节,熟肉制品在常温下不宜存放时间过长,购买后应尽快食用,未食用完的熟肉一定要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需重新加热煮透,防止变质引发胃肠道疾病。当发现食品有异味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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