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抽检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流通环节防腐剂专项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5 10:5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防腐剂专项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萝卜干、酸菜、鱿鱼丝、面包、蛋糕等食品88批次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硫残留;合格样品67批次,合格率为76.1%。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本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经营者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情况将被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不合格项目风险分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在世界各国均被广泛使用。一般情况下被认为是安全的,但超量食用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甜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但在人体内可能转化成环己胺或二环己基胺(致癌物)。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又叫做EDTA,是化学中一种良好的螯合剂,对人体毒害较小。

  二氧化硫是一种毒性低的化合物,可溶于水中。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则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如发现任何违反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流通环节防腐剂专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