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1大类食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64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13家单位(含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餐馆)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64批次,不合格6批次,涉及3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1.广州市海珠区朱仔食府的小勺和筷子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3月27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广州市海珠区贰壹私房菜馆的酒杯和茶杯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第一食堂)的勺子和筷子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