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2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0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在21家单位(含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餐馆)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102批次,不合格8批次,涉及4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顺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示为南昌赣宝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7日生产,规格为5L/瓶的山茶橄榄调和油,标签项目不合格,“山茶橄榄”与“调和油”的字符大小不一致;饱和脂肪、单不饱和脂肪、多不饱和脂肪标示内容分别为“12g/100g、44g/100g、44g/100g”,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1.广州市海珠区龙华学校的菜碟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5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广州市海珠区聚乡缘私房菜的筷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5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3.广州市海珠区如火如荼餐厅的茶杯、筷子、勺子和酱料碟4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5月23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4.广州真好嘢饮食有限公司的筷子和粥碗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