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期关于公布经营未经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企业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5-23 15:42: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近期,我局在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企业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反国家关于化妆品备案的政策规定,现对相应经营企业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我局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营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名单,望广大消费者和化妆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