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海珠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科: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印发《2023年海珠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海珠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有因核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三、工作分工
(一)食品生产销售科:制定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对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导,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按风险等级频次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系统。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表格。使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査要点表及结果记录表》开展检查,检查表由各市场监管所自行打印。每份检查表格包括告知页、检查要点表、检查结果记录表三部分,检查完成后结果记录表应张贴在企业食品安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市局食品监管系统。
(二)检查频次。各企业的风险等级及年度至少实施监督检查频次详见《2023年海珠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粤商通”APP及广州市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是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二)落实问题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责任约谈。对存在检查屡次发现问题、抽检不合格、举报投诉较多等情况的问题企业实施责任约谈,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备注:企业年度抽检1次不合格由区局组织约谈,2次及以上分别由市局、省局组织约谈)
六、表格报送
请各监管所核实辖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状态报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