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4 14:49: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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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总目标,履行部门的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在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组织领导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会议,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落实。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级单位组织的法制培训。目前全局已申领执法证人员共26人,其中执法大队、负责法制审核人员和相关领导100%持证,新调入3人已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准备为其申请执法证。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我局事权和职能,利用机构改革和市级单位职能转变的契机,我局接收市农业农村局下移的执法人员两名(均属市屠管执法人员),并整合原农业、屠管、动监和渔业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按照《广州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面推行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二是制作区农业农村局执法手册,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三是采购执法记录仪,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法制审核后再作出处罚决定。五是聘请专职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保障执法工作准确、顺利开展。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说理式”办案,营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氛围。三是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开展全区48家动物诊疗机构诚信服务评比活动,打造诚信文明示范点。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

        一是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结合实际执法情况,我局相继制定了《海珠区农业农村局执法手册》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同时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等相关设备,增强了执法过程监管,为提升执法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提供保证。二是积极协同区政务数据局,按照省市要求,将部门33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广东省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三是加强事后监管,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不定期组织进行现场巡查和执法检查,召开培训、工作会议或通过群组信息,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抓好落实整改。

        三、优化政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以方便企业、服务群众为原则,对涉及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流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所有审批事项能即办的都即办、能提速的均提速,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让申请人在办理前咨询业务科室,保证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9年度,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20项、公共服务4项、行政给付4项。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共核发193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14件、国内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34份、内陆渔船捕捞许可证注销1份、新增农药许可证2份、变更农药许可证1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业务6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证(初审)23件、动物诊疗许可审核发证7件、执业兽医师注册审批70件注销66件,办件满意率100%。

        四、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始至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高度重视会议决定机制,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人事任免、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到工作开展和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都实现摆上台面、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议、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充分听取成员意见,确保决策民主性、透明性、科学性。

        五、行政执法情况

        2019年,我局共进行执法检查370家次,对我区涉农企业巡查达到全覆盖。案件办理方面,办结去年年底立案的案件2宗, 2019年立案8宗,其中7宗已办结,1宗正在办理中,全年罚没一共46889元。

        同时由于我局以办案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采用“说理式”办案方法,对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受罚,因此2019年没出现行政复议和听证申请。所办理的案卷也受市局肯定,其中一份案卷参加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审活动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

        六、政务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一是多渠道落实网络信息公开。定期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凡是规定应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二是推动资产交易信息公开。社会公众可随时在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信息查询,要求农村集体和各级交易管理机构在标的物现场、联社宣传栏张贴交易信息,创建微信平台系统,群众只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实时查询全区集体资产交易信息。

        2019年,我局依托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及时更新我局工作信息,共发报工作动态、部门工作报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和办事指南等信息94篇。

        七、行政监督情况

        一是做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枉法、故意刁难现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保证执法工作廉洁。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证据的收集,对违法行为认定基于充足的事实根据。对违法行为的裁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严格规范,对需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坚持集体会商、上会制度。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为提升执法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执法监察效能,执法办案使用广州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业务填报系统、海珠区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及风险排查系统。同时定期参加市局组织的案件评审活动,让我局的案卷接受市局执法办案、监察部门和其它区的同行评阅。

        三是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2019年我局主办人大政协提案共2件,协办5件,提案者均对我局所办理的情况和答复表示满意。另外处理12345群众热线83件,无论是投诉回复、业务咨询或者转交退件的,均对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明白,群众对我局的解答、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八、工作成效

        2019年,我局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执法文书齐全,执法权限符合法定要求,不存在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执法不到位,玩忽职守的情况;不存在对举报、投诉不及时受理、不及时查处的情况;不存在对上级交办或移交查处的案件事项不及时查处、处理情况;各项具体行政行为,严格依法以本单位的名义实施;执法文书使用、案件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基本规范;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均给予当事人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维稳事件等情况。

        九、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虽然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我局执法大队整合了原农业、屠管、动监和渔业执法职能,但编制和人员维持原农业执法队伍的4人,且执法大队除负责执法办案等职责外还需负责各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业务,不能专于行政执法。另外渔业和动物卫生监督改革推进缓慢。渔业执法职能今年从市渔政支队下放至我局,但相关人员没有随职能下移;区动监所三定方案印发后,人员调整受市级改革进展制约仍然处于冻结状态,执法业务已从动监所转移至局执法大队,但执法人员未能得到调整补充。因此执法大队没有熟悉渔业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人员,对开展上述两项执法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没有专门的法制部门。我局没有设立法规科,只是由兼任行政审批的农业科(该科同时挂质安科、审批管理科)兼任该项工作,受限于人员少、业务多的实际困难,兼任法制方面的负责人员缺少法律专业背景、缺少农业执法经验,难以实现法制审核工作专业、精准的要求。三是案件数量较少但涉及面广。我局农业执法每一种案件数量并不多,但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案件种类繁多,包含了农业生产(农药、种子、化肥、植物、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兽医兽药(兽药、饲料、动物诊疗等)、渔业(渔船、水产品、水生野生动物等)、畜牧、屠宰、农机等多种不同类型案件,不同领域跨度大,相关的行业知识要求高,部分涉案行为、物品的认定需市、省农业农村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其他农业大区可在执法大队内针对不同性质的业务设置不同的执法小组,而我局执法人员只能“一篮子”承担,执法专业度和执法效率有待提高。四是经费不足制约法制工作。落实法制工作的经费主要有各类样品(如上述类别)抽样检测费、律师顾问费、法制宣传培训和人员进修费等,在全区年度预算部门总经费不断降低的大环境下,全局经费保障不足,制约着法制工作的高效推进。

        因此,2020年,我局根据上述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如下:一是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除了积极参加各级执法培训外,还主动寻求市渔政支队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执法人员通过沟通学习,调阅查看相关案卷,尽快熟悉上述两项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制审核的质量。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业领域知识学习,按照基本行政执法要求,遇到“没办过”、“不清楚”的案件,及时跟市局执法、法规部门和其它区专业执法队伍沟通学习,避免错案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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