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09:01:30 来源:本网
分享到:
浏览量:-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海珠建设。现将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坚持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二、《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机关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做好律师担任我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其参与重大决策、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等作用。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及时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汇总、备案。

  (二)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拟成立社会组织的名称、发起人、业务范围、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好登记关口,不超越本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577家,其中社会团体95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482家。

  (三)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加强对在我区注册的社工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开展相关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整改任务,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治理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同时依托社工服务站平台,通过“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推进社工服务站培育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截至2019年11月,共培育超过170支志愿服务组织。

  (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工作,以江海街坚真社区为试点,探索搭建“社区党支部+楼栋居民小组+辖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党员+社区居民”多元主体的分层议事的社区治理模式,积极推进6个共建共治共享实践基地建设,提升基层社区服务效能。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一)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继续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的落实、承接工作。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和政策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局对照新“三定”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经调整,共有102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

  (二)加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事项完善工作,对已发布的5个中介服务事项,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栏目与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应中介服务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实现关联。

  (三)积极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行政审批模式,按照上级政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容缺办、一次办”审批服务。据统计,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外:广东政务服务网)中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数(六大类)共52个,可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办事不用跑率86.54%,不用跑行政许可事项率100%,时限压缩率90.43%;我局公共服务事项24个,可网办率100%、办事不用跑率100%。

  四、规范运作,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前均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并开展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如涉及群众利益,通过有效渠道征求意见;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事项,主动请区法制部门或专家学者提供业务指导。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我局于2019年加强研究,起草了《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建民营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了《广州市海珠区骨灰撒海补贴办法》《广州市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广州海珠区民政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海珠区民政局雇员薪酬待遇分配办法》《海珠区民政局雇员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执行力,促进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完善机关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做好律师担任我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作用。2019年委托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年,已出具法律意见217件(其中,口头意见58件、书面意见159件),代理诉讼案件2件。

  五、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一)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为确保程序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及时调整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范围对应挂网公示,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等主体信息。完善公众意见和反馈制度,印发了《海珠区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清理工作要求和程序,我局适时废止了政府规范性文件1个、部门规范性文件1个;保留并修订、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1个、新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1个。

  六、严格执法,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履职尽责。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时,统一佩戴或出示《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有效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并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双公示”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共实施行政许可135宗、行政处罚13宗、行政检查384次、行政给付3975837人次、行政确认17352宗。期间,因行政确认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3宗,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接下来,我局将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和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比如,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局系统从事公务的人员通过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完成专题学考或法治教育培训。

  (三)做好行政执法证信息管理。组织局工作人员7人参加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其中,2人考新证、5人考换证)。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证正常状态22个、注销8个、申请中7个。

  七、主动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市、区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工作分工调整情况,为巩固和深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印发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促进信息公开内容覆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各环节,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接收监督。在我局网页上和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网页主动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政府信息,以及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执法流程、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档案文件公开制度、网上公开等措施,及时主动在相应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保证了我局行政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约320余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约160多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数量约6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量约20余条。

  (三)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反馈情况。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公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组织机构等内容并及时更新。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统计数据,及时收集和回复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严格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的事项,均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并做到及时答复行政管理相对人。据统计,我局2019年度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总数5宗(其中,信函申请1宗、网络申请4宗),答复办结总数5宗,其中被依法纠错1宗;因其他行为(12345政府热线)被依法纠错1宗。

  八、定期检查,强化依法行政的有效监督

  (一)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定期汇报有关工作;扎实推进正风反腐工作,不断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严格行政问责。2019年,我局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建议6宗主办件、6宗会办件;承办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9宗主办件、6宗会办件。以上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办结。

  (二)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反馈工作。按区法制部门要求定期收集报送我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并做好相关系统信息录入或情况报送工作。

  (三)认真开展群众监督和内部监督。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明确有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的年报告审查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对行政执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九、工作成效及荣誉

  2019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优化、调整和规范审批流程,完善政民互动机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服务,切实提高了行政效率,行政服务工作富有成效;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等,服务对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比较高。比如,我局婚姻登记处因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党建工作卓有成效,于3月被海珠区妇联评为海珠区三八红旗集体,6月被中共海珠区委评为海珠区先进党支部、被中共广州市委评为广州市先进党支部。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