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17:05: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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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以来,我局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局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的工作要求,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根本大法《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通过学法和学法考试等多途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局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和向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并备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2019年没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制定了《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编制了《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并及时依法公开。全年我局共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共116条。

       五、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局法制员,参与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等重大问题的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2019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发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八室一厅”功能作用,每月组织实施“四个一”工作,即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座谈、组织一次活动。组织部分烈属赴桂祭扫,协助烈士遗属赴川修缮烈士墓;指导街道落实省应急救助资金申报;组织实施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军人专题“大走访”活动。

       六、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社普法”责任制,形成了以领导带头垂范、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群众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注重在实际工作中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目标,创新策略,完善机制,优化环境,积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开创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新局面。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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