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09:27: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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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海珠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区供销社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日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法治政府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对照分工表》,我社不在责任单位范围,我社将依据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继续履行好依法行政职能。

  三、行政服务效能情况

  根据《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四条)、《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海机编字〔2009〕14号),结合我社职能,我社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服务专栏没有设置办事窗口,故不具备行政办事服务功能。

  四、科学民主决策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修订了《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保密工作制度》等70多项规章制度,印发到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为我社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社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为我社提供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为重大决策和管理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提升我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我社日常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社属企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文件、法规,并积极参与区举办的“五法”普法主题巡展和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自律性。

  五、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海机编字〔2009〕14号),我社主要负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开发利用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全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

  (三)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有效运作,促进保值增值;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全区养殖业生产资料供应,引导种植养殖业发展商品生产,参与和推进种植养殖业产业化经营。

  (五)推进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协调解决好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供销系统的信息、技术、人才交流活动,促进供销合作经济发展。

  (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上述职能,我社不具备行政执法权。

  六、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关于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开等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日常对外信息公开均按要求填写《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审查表》,进行分级审批报送。截至目前,我社共对外发布动态信息54篇(其中,组织机构类3篇,部门文件类3篇,办事指南1篇,工作动态类42篇,财政预决算类2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1篇,其他类2篇),均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一对外公开。

  七、行政监督情况

  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和群众监督,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对社属企业物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安全监管,抓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掌握经营动态,确保全年生产安全、依法行政。

  八、工作成效及荣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委2018年第15次常委会对区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18〕12号),区供销社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督查通知书》(海委常督字〔2018〕6号)要求认真遵照执行。通过成立区供销社下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落细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会计师和律师全程参与清产核资,确保清查程序合法合规合理,清查结果准确可靠。通过实地指界勘察、查阅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的历史会计凭证、建立物业明细台账、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产权登记信息、委托区房屋测绘中心对下属企业的不动产开展全面测绘等方式,全面排查下属企业物业资产情况。目前我社已全部完成对区社及下属6家企业清产核资,保留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广州市海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撤销广州市海珠区供销社糖烟酒副食品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广州市海珠区永联咨询服务部3家“僵尸企业”,顺利将广州市海珠区金属回收公司移交给区科工商信局。

  二是通过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档查册、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向区房屋测绘中心申请房屋实测等专业途径,摸清家底,完善台账;针对社属物业老旧、业态低端等短板,对物业升级改造,优化基础设施,完成低端社属物业升级改造;积极主动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以多种途径,多次约谈承租户,顺利完成全部代管物业移交工作;从源头杜绝低端物业,实现社属物业转型升级,联合相关街道及其他职能部门完成清退从事纺织、仓储、餐饮等低端行业的物业;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依规完成物业招租工作;积极与物业所属街道沟通对接,加快形成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资源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与凤阳街、官洲街和琶洲街达成共建意向

  三是走访我区18条街道,对区内的便民回收板房和回收企业全面摸查,为推进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并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大件家私和建筑废弃物处置的工作部署,我社高度重视,社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进,多次带队走访了区住建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各街道和部分企业及物管中心,基本掌握了海珠区大件家私和建筑废弃物的清运流程、处理途径和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建立了“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公众号”,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形成了专题工作报告,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

  四是大力推进“三个网络”建设,社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调研,推动农产品流通网络平台建设,积极与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农产品公司沟通,已达成合作意向。并积极推进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主动与区民政局沟通,并与广州市恒福家庭综合服务社合作,目前我社专业社工机构已进入成立筹备阶段。同时,我社积极向居民和企业经营者宣传推广海珠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公众号,定期更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信息,为居民和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搭建完善再生资源网点管理系统,对开展再生资源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落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落实好前一段的扶贫工作成果,不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通过走访贫困户、落实帮扶项目。落实农资发放、转移就业帮扶、贫困户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帮扶、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帮扶、农田灌溉工程、自来水与光伏项目分红等多项帮扶措施。做细做实脱贫清退工作,梅林村2019年顺利退出相对贫困村。结对帮扶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新联村,为该村建设垃圾分类木板房、购置手推式垃圾桶。开展贫困捐款和消费扶贫工作,切实做好我社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工作。

  六是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截至目前,我社共接到“云信访”工单3宗、“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9 宗,均全部按时办结。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社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进一步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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