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实小穗花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区实小穗花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居民对幼儿园学位的需求,原则同意广州市海珠区实小穗花幼儿园园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穗花新村三巷11号。项目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33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围墙、大门、值班室改造(45平方米);园区室外场地、排水、绿化、升旗台改造(970平方米);教学楼首层、四层公共卫生间、二、三层教室卫生间改造(127平方米);教学楼二、三、四层场室、走廊、楼梯间改造(1054平方米);教学楼外墙面改造(1162平方米);整个园区水电、消防、弱电、监控等全面改造。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85万元,预备费用11.5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海珠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实小穗花幼儿园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