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增加备供电源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区中医医院增加备供电源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医院供电稳定及医疗工作安全,原则同意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增加备供电源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前进路南园大街1号之一。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高压柜6台,敷设高压电缆250米,新建电缆走廊60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海珠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