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用电增容及双电源供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3-30 11:31:05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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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用电增容及双电源供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原则同意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用电增容及双电源供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素社街道前进路12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安装1台干式电力变压器SCB10-1000kVA,迁移1台干式电力变压器SCB10-630kVA,各式高低压电缆1020米,高低压配电柜安装,电缆井9座,100平方米配电房共3间。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3.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35万元,预备费15.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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