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墙及屋面整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报审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墙及屋面整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增强海珠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优化卫生防病资源,提高公共卫生技术水平,原则同意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墙及屋面整改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大门口及大堂、外墙及天面项目拆除工程和大门口及大堂项目、外墙及天面项目新建工程。其中,墙体及屋面整改包括墙体的整体,面积约3349平方米、屋面的整改,面积约627平方米;大门及大堂整改包括原地面整体面层、台阶面层铲除,重铺贴面砖,面积约350平方米、原墙面,花基面层铲除,重铺贴面砖,面积约100平方米;大门更换为电子感应门。整改建设面积约为4468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2.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40.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70万元,预备费18.6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