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用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用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学校教学楼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原则同意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用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远安路80号,属校内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安装1台干式电力变压器SCB10-630kVA,安装1台干式电力变压器SCB10-315kVA,高低压电力电缆约490米,设电缆井12座,安装高压成套配电柜3套,低压开关柜(屏)4套,进线柜、出线柜、计量柜5套,电缆沟总长度约264米(埋8孔行车排管),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面积约343平方米,建设配电房面积约9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07万元,预备费用15.3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