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4-08 11:55:41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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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8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整体安全水平,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原则同意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晓港中马路133号,属校内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屋面改造、食堂改造、室外场地改造、舞蹈室及教工活动用房翻新,增加操场LED显示屏 。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30万元,预备费用8.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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