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聚德中学运动场及厕所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聚德中学运动场及厕所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8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校舍安全水平,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原则同意广州市聚德中学运动场及厕所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聚德路9号,属校内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改造运动场及校道约3726平方米,改造厕所约420平方米,加装观光电梯一座,改造化学实验室170平方米,新建校史室约110平方米,改造教师多功能活动室约218.7平方米,改造全校天面约2040.54平方米,改造生物园和地理园约567平方米,校园文化建设,改造室内体育馆约656平方米,升级改造广播系统,改造班主任办公室约1500平方米,改造舞台及领操台约195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9.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1.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30万元,预备费用47.5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聚德中学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3日